上半年云南旅游市场查处涉旅案件1495起 罚款1607.49万元
2024-11-05云南民族旅游网
记者 吴敏昆 浦绍猛
8月16日下午,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和丽贵通报2019年上半年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
和丽贵说,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涉旅案件1495起,行政处罚罚款1607.49万元。其中:全省旅游部门查处202起,行政处罚罚款456.27万元,处罚旅行社61家,处罚导游73人,处罚旅游从业人员34人,注销、撤销、吊销旅行社145家,注销、吊销导游48人,关停整改购物企业157家;全省公安部门办理涉旅案件184件,其中刑事案件22起,刑事打处95人,行政案件162件,行政拘留274人,罚款6.36万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旅案件152起,行政处罚罚款259.01万元;全省税务部门查处涉旅案件719起,行政处罚罚款15.55万元;全省交通部门查处涉旅案件175起,行政处罚罚款42.52万元;全省各级法院调处涉旅纠纷63起,涉案金额827.78万元。
暑期历来是旅游的高峰期,也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一个时期,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文化和游旅部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对暑期市场整治的相关工作进行一系列的统一安排。
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主要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在线旅游产品及信息专项整治。主要是会同网信、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等产品及信息进行联合执法。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主要完善综合监管机制,针对国内、出境、边境等旅游市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导游服务质量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导游上岗服务中游客不满意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对违反“22条”措施及“八不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游客来云南旅游的满意度,做好云南的旅游工作,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加强了持续推进智慧旅游工作,特别是优化“一部手机游云南”手机APP,完善游客端的功能和加快开发政府管理端的相关功能。开展“明厨亮灶”工程,保障游客食品安全。在全省建立游客购物退货机制,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
当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虽然总体逐渐向好,但不合理低价游“树倒根存、土壤还在”,还未彻底根除,灰色利益链条仍未彻底斩断。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最终夺取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压倒性胜利。
会上还通报了19件涉旅典型案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件,治安处罚案件4件,刑事处罚案件4件。
部分整治典型案例
行政处罚案件
昆明恒朗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
2018年10月2日至10月5日,昆明恒朗旅行社在接待游客付某期间,存在指定到西双版纳“大渡岗龙园茶园”和“曼贺纳傣家村寨”等购物场所购物的违法行为。依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原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9年1月11日对昆明恒朗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昆明恒朗旅行社委派的无导游证人员周某梅,因涉嫌招摇撞骗等违法行为已移交官渡区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进行查处。
丽江藏地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
2019年1月1日至2日,丽江藏地旅行社组织游客郭某一行5人参加泸沽湖旅游,存在未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行程中带团导游陈某平擅自安排游客前往四川省盐源县境内的“摩梭家访”和“滇川本草”等购物场所购物。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1月25日对丽江藏地旅行社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陈某平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西双版纳滕辉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案
2019年2月7日,西双版纳滕辉旅行社委派导游刁某正上岗服务,导游刁某正擅自将团队游客带到旅游行程以外的勐海打洛“云缅商贸城”进行购物。依据《旅游法》相关规定,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21日对西双版纳滕辉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人员邱某秀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刁某正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治安处罚案件
曲靖会泽县大海村顾某金等7人扰乱景区秩序案
2019年2月8日12时许,顾某金等人到大海乡大海草山景区大门口,以景区宾馆占用会泽县大海乡大菜园村委会纸厂5组、6组草山多年未给村民补助为由,将大海草山景区大门围堵长达1小时,致使200余名游客滞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会泽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17日依法对顾某金、顾某有、顾某云、顾某付、顾某志、陈某启、蒋某平等7人作出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游客段某红扰乱景区秩序案
2019年3月20日,游客段某红在进入腾冲和顺景区时,因不配合工作人员对门票查验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口角纠纷,并对工作人员实施殴打,造成群众围观、景区验票点秩序混乱、景区门口交通拥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腾冲市公安局于2019年3月20日对段某红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大理市李某、刘某、涂某等3人“拉客、喊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擅自经营客栈案
2019年4月22日20时许,在大理镇玉洱路果子园村经营客栈的李某、刘某、涂某等3人分别骑二轮电动车到风花雪月酒店附近,向过往车辆、游客搭讪拉客,甚至骑电动车追逐过往车辆进行拉客揽客,影响正常交通秩序,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经大理市公安局对3人经营的客栈进行检查,发现均系无证经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理市公安局于2019年4月22日对李某、刘某、涂某等3人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特种行业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对其擅自经营的客栈予以取缔。
刑事处罚案件
丽江博悦旅行社实际控制人和某华受贿案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丽江博悦旅行社实际控制人和某华与丽江同春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肖某龙(另案处理)达成口头协议,和某华以借款名义收取肖某龙的欠款后,组织旅游团队到肖某龙所经营的同春珍宝馆,并以进入同春珍宝馆的人数和消费金额抵扣欠款从中获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丽江古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1日作出判决,判和某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对其违法所得56.3478万元予以追缴。
大理州银都水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
2015年至2017年8月,大理州银都水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昆明、丽江、大理共28家旅行社进行旅游团队购物返款,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洱源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1. 被告单位大理州银都水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20万元。
2. 被告单位云南智汇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20万元。
3. 被告人寸某荣、石某、刘某风等3人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 被告人寸某骁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单处罚金10万元。
5. 被告人夏某章犯逃税罪,免于刑事处罚。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27家旅行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收缴罚没金额共计约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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