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
2024-11-24云南民族旅游网
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
记者 浦绍猛 /文 王德华/图
云南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各族群众要求改善民生的愿望更加迫切,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民族间的交融交往交流频繁而深入,民族分布更加广泛,民族构成更加多元,维护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但再硬骨头也要啃,26个民族一家亲,我省各及政府积极作为,想方设法帮助25个少数民族发展进步,让他们在新时代共同具有获得感、荣誉感,致富路上不掉队。全省上下形成了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
2017年2月4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要求,及时掌握示范区建设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根据省政协工作安排,省政协民宗委组成调研组,先后赴楚雄、大理、丽江、迪庆、玉溪、普洱、西双版纳等州市开展调研。
日前,记者采访了省政协民宗委。据省政协民宗委副主任曾杰介绍:2017年省政协民宗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了解,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综合分析研究,掌握了大量详实的情况,并形成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定位发展战略 出台实施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的关键是团结,民族地区的重点是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开足马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据曾杰介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制定下发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2013年开始,各州(市)、县(区、市)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专题研究部署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
各地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整体发展思路制定规划,提出要求。楚雄州把示范区建设作为全州“强基工程、亮点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玉溪市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全方位推进各项工作,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上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保障,提出2019年在全省率先建成示范区目标。迪庆州开展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四州”战略和推进绿色家园、精神家园、小康家园、幸福家园“四大”家园目标。大理州坚持写好“产业转型升级、城乡协调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三篇文章。在打造示范亮点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各级党委政府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通报、问责和奖励机制,将示范区建设业绩考核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各州市党委、政府督查室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示范区建设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专项督察,掌握工作进度,确保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从2013年起,各州(市)、县(区、市)将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实施各项工程,特别是“百乡千村万户”工程中,州(市)财政从2013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大理州投入专项资金近2亿元,整合各类资金5亿元,创建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5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5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国家民委先后两批挂牌命名大理州26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14年至2016年,景洪市在省级下拨资金基础上,市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30万元,确保创建工作开展。
2012年下半年以来,各州(市)相继召开动员大会、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对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和再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形成各地干部群众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氛围。各州(市)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等宣传作为重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
夯实基础作示范 各地发展见成效
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示范。示范创建项目的实施,老百姓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住房条件改善,基本消除了农村危房和人畜混居现象;村内道路大部分硬化,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日趋完善,公共环境卫生得到整治,人居环境进一步净化、绿化和亮化。发展方式有效转变和拓展,示范乡镇城乡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
产业发展成效显现,为民族地区经济繁荣作出了示范。各地始终把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第一要务。楚雄州永仁县树立产业兴县、产业富县理念,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在民族地区巩固提升核桃、板栗、葡萄、蚕桑等传统产业,精心培育樱桃、冬桃、石榴、枣类等精品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油橄榄、晚熟芒果种植及黑山羊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大理州漾濞县光明村泡核桃已经发展到12万多株,人均拥有100株以上,年产量达820.5吨,销售收入1300万余元,人均泡核桃收入10000多元,是1982年人均纯收入的42倍。核桃已成为当地群众的“摇钱树”,全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群众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迪庆州沿江、河谷地区主要发展经济林木种植(核桃、葡萄、油橄榄)和养殖业,山区、高原坝区主要发展药材(重楼、当归、桔梗、川乌)种植和畜牧业养殖,取得“富了百姓,绿了山川”的双赢成果。各州(市)产业发展初见成效,示范区项目点经济规模和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繁荣民族文化做出了示范。通过示范区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成一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民族博物馆、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文化广场,培养一大批民间艺人。中甸塔城藏族热巴舞,傈僳族双音节文字,德钦弦子舞、尼西情舞等民族文化在示范区建设推进事业中得到传承和发展。这些传统文化依托旅游业,发展出土陶、唐卡、藏香等传统民族手工业品,不仅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还在保护传承中繁荣了民族文化。普洱市镇沅县坚持开展“双语”教学,定向培养少数民族特长生,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景洪市共建设世居少数民族(民俗)博物馆和民族传统文化(非遗)传习所(馆)11个;扎实推进非遗文物保护工作,成功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成功申报非遗项目12个。丽江市搜集整理《傈僳族毕巴口传诗经》、《小凉山二十项毕摩仪式》等濒危民族古籍,推出普米族大型历史文献纪录片《探寻祖先的足迹》、《中国纳西族大辞典》等民族文化精品。
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发展,为和谐民族关系做出了示范。全省各地区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载体,充实活动内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加强和谐寺观建设,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巩固和发展,各项村规民约、管理制度充实完善,为开创“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提供了有力保障。
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为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做出了示范。迪庆藏族自治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治藏方略,民族宗教工作走出具有鲜明“迪庆特色”的路子,创造出各民族相互包容、彼此认同和友好相处的全国性示范,成为全国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一面旗帜。景洪市勐罕镇组建由42名僧人组成的普法队,帮助全镇9个村委会完善《村规民约》,协助村干部调处民间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玉溪市在和谐寺观创建中,鼓励宗教界开展“慈善周”活动,2013年至今,全市宗教界在“宗教慈善周”活动中共捐款捐物302.2万元。全省上下开展民族政策和知识宣传普及,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过程。
同心同向谋发展 开创发展新局面
省政协民宗委通过调研,提出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保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同心同向。全省上下要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凝心聚力,策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把创建活动抓紧、抓实、抓出特色。
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综合发展能力,保证我省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云南民族地区要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机遇,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确保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全力推动民族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立足民生改善,着眼产业长远和可持续性发展,示范区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特色村寨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相结合,以示范建设项目为依托,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推进示范区建设。优化完善各地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梳理重点建设任务,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确保示范区建设成效充分发挥。
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宗教政策与法律法规,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创新能力,保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保证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和谐工作,保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良好环境。进一步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倾斜,保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吃透省情,找准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优势,持续积极主动向中央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一点一滴争取支持,脚踏实地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抓实民族地区教育,保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获得足够人才支撑。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教学师资,保证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扶持少数民族语文乡土教材及课外读物的编印、出版,保障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重点围绕少数民族地区常用栽培、养殖技术等需要,务实开展劳动者素质培训,切实让群众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增强民族地区发展内生动力。抓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对主体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实行定向招考,适当放宽年龄、文化和任职资格条件或安排专项录用指标等,保证有更多的少数民族公民进入到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干部队伍。多角度发力,务必实现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有足够人才保障。
曾杰最后说:云南少数民族历史悠久,渊远流长,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对于富民兴滇,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持边疆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1月5日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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