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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家门口”报废代办点四方共赢

2024-11-24云南民族旅游网

借力民生资源创新交管PPP模式

施甸“家门口”报废代办点四方共赢

通讯员 杨剑锋

 

近段时间以来,施甸县姚关摩托车报废代办点运营20天,已经收到临近三个乡镇23辆主动联系代办报废的摩托车。而施甸县南北最远的旧城乡和太平乡也新增了两个代办点,收到了52辆报废摩托车。

在较远山区增设报废摩托车是施甸县公安机关开展“放管服”便民的一项新举措,此举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不愿花费更多成本长途拉运报废摩托车的问题。

据了解,摩托车报废行业属于国家列管的“特种行业”。按照规定,施甸县只批设了一个摩托车报废点,以往报废一辆摩托车群众要多花费200元拉运费将其运送到县里唯一的报废站。大多数人选择不去报废,将废旧摩托车弃留在家,但现在,代办点就能为其代办报废业务。

姚关镇的亚先生更换了电瓶车,一辆本该报废的摩托车被放置在家了很长时间。朋友在电视和微信上看到施甸警方发布24项“放管服”措施,其中就有在姚关镇增设摩托车报废代办点一项。“以前运到施甸报废点路程远、很麻烦,现在将摩托车手续资料、废旧摩托车和身份证交到代办点,只用花费30元费用。”办理业务的亚先生说。

办理报废业务的群众可以从代办点直接领取到50元摩托车“残值”,代办点的代办员对符合规定的报废摩托车和提交材料进行先期审核,再统一拉运到报废点,领回《机动车注销证明》后再带回发放到原车主手中。对于不符合报废条件产生的费用,则由代办点自行承担,这个协定增强了代办员的责任心。

代办点收取每辆报废摩托车30元运输费,减少了群众自行拉运的成本170元,集中15至20辆报废摩托再统一拉运到报废点,每趟也能赚取250元至400元不等的利润。群众主动报废废旧摩托车增多,代办点通过物流获利也随之增加,这种良性循环确保了代办点能够长期运营下去。

位于施甸县仁和镇的废旧摩托车报废点,在增设了姚关、旧城、太平三个报废代办点后,报废量增加了近一倍。作为微小企业,并未多花一分钱还实现了收入倍增。

作为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施甸交警也成为了受益方。群众拉运成本核算高是群众不愿主动报废废旧摩托车的主要原因,一旦这些“黑户摩托车”上路,具有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调研认为,代办点让群众能够主动开展废旧摩托车报废,对交通安全意义重大。

警方不参与任何利益方获益,仅仅只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物色能够与报废点合作的合作方。目前施甸交警促成的三家代办点有两家为当地汽车修理厂,三个代办点私营老板都有经济垫付实力和3至4亩可堆放废旧摩托车的场地。无论是群众、代办点、报废点还是交警部门,任何一方都没有增加各自的成本,反而各有所获。

据统计,在施甸县有5.3万辆摩托车分布在80%的山区、半山区地区,每辆摩托车的“残值”仅为50元,原摩托车年均报废仅为1800余辆。现在警方促成了报废点和各个代办方的合作,在“家门口”代办报废摩托车业务的方便提升了群众的自主报废意识,一个月不到群众自主报废率就提升了一倍还多。

“这种交警引导、分流合作、资源整合、便民共赢的摩托车报废PPP模式,让各个群体都能各取所需。”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少平介绍,现在群众只用在自己的“家门口”就可以获得报废摩托车的便利,而废旧摩托车上路的交通安全隐患也将得到大幅度有效遏制。

(环球游报6月16日第1096期)

 

编辑:陈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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