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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刑侦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2024-11-25云南民族旅游网

堵源截留  联动摸排

富宁刑侦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记者 张 密 通讯员 陆加勇 解家坤

“在一辆大货车上,可能藏有大量假币,希望你们上路查缉……”2017年6月21日下午,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随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到富宁县公安局警务站副站,对举报的嫌疑车辆进行检查,查获假币20万元。

“2017年,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始终保持对经济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狠抓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部署‘云端2017’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假币违法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文山州公安机关信息采集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经侦部门‘打击、服务、参谋’的三大职能作用。”

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荣文介绍,2017年,经侦大队共立案70起,破获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严厉打击了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堵源截留  严厉打击假币犯罪

“仔细检查这辆大货车,一个疑点都别放过……”6月21日,在经侦民警拦截住可疑大货车后,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

“这个箱子有点可疑,打开检查……”终于,民警在一个货单号码为12239-1的箱子里,发现了大量假币。经清点,箱子里共有100元面值的假币2000张,合计查货了20万元假币。随后,经侦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初步研判分析,发现12239-1箱子的收货人为“黄老板”,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经侦大队及时向文山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汇报,支队领队立即组织副支队长叶树林带领3名民警,赶到砚山县和富宁县公安局经侦民警汇合,押运大货车赶赴目的地——昆明某快运公司。

到达昆明后,办案民警精心部署,规划抓捕方案,连夜蹲点守候。6月23日上午,在昆明市跑马场某货运部将前来取货的黄某抓获。

经审讯,黄某交代在广西南宁市时,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在聊天时,黄某说自己现在无事可做,想找点来钱的门道,还说起之前因购买和使用假币被处理过。对方说他有个朋友原来也是做假币生意的,可以帮他牵线搭桥,黄某很开心。

6月份,对方通过微信,告诉黄某现在有假币了。于是,黄某预付了2万元定金,拿到了20万元假币。21日上午,黄某在南宁市通过托运的方式,将20万元假币托运往昆明。经查实,早在2005年,黄某就因为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判刑10年零6个月。

富宁县位于云南东南部,与广西和越南接壤,是云南通往沿海地区的重要通道。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利用富宁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从事假币犯罪活动,严重破获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公安局经侦局关于打击中越边境地区假币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富宁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假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础,严厉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警银协作,形成了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的新常态。

2017年,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堵通道、断流通,及时扩大线索、分析研判等工作模式,强化打击职能。同时,加强工作协作,加大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和识假能力。

工作中,加强了对辖区重点交通要道的公开查缉力度。以田蓬和平边防检查站、边防新华检查站、边防派出所、公安综合检查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等查缉点为重要依托,加强与公安边防、海关缉私、辖区派出所共同协同作战。采取固定和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查缉工作模式,重点排查货车、客车行李物品等的管控清理和排查力度,坚决扼守住了富宁出入省口子及边境通道。

联动摸排  严厉打击涉众犯罪

“这些房屋出售信息,说不定能够帮我抵挡一阵子,也可以捞一笔钱度过难关……”

2016年初,在富宁县富宁街上的广告信息栏前,愁眉苦脸的女子潘某看到一些房屋出售信息后,计上心来,忽然想出了一条捞钱的“点子”。随后,就是这个捞钱的“点子”,先后给他带来了128万元的收入。

但同时,一副铮亮的手铐,也将他拷进了公安局。

此前的2013年,潘某就陆续以高额利息作为回报,开始吸收社会不特定人员的存款。

为更加便利地吸收公众存款,潘某还注册了一家信息咨询服务公司。这家公司在没有获得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审核许可获得融资资质的情况下,以开具借条、许诺高额利息的方式,向社会吸收存款。

期间,潘某还以名下的一家服务有限公司、一个商务会所和在昆明、富宁、者桑等地的房产为口头担保,先后吸收了潘某某、杨某某、陈某某和王某某等381人的资金6529.5万元。

到2016年年初,在众多投资者要求退还本金的情况下,潘某的资金链断裂。

在走投无路时,潘某在信息广告栏里看到了出售房屋的信息。于是,便将这些售房信息篡改成售房人委托自己名下的公司出售的信息,谎称这些售房者欠自己的钱,现在委托其卖房抵债。

随后,潘某以收取售房定金的方式,先后诈骗了农女士20万元、农先生5万元、陶先生105万元。直到2016年3月份,陶先生发现潘某出售给自己的房子,房屋产权不是潘某本人时才知道上当,遂当即报警。

富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2016年4月14日,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当天,潘某某等100多人到富宁县公安局报案。至此,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面爆发……

“该案是建国以来,富宁县发生的最大经济案件。鉴于案情重大,经侦大队立即将案情向局党委汇报,局长蒋捷立即安排部署该案的侦查工作,经侦支队也指示务必全力侦破该案,给众多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复。随后,公安局成立‘4.14’专案组,开始了长达7个月的侦查工作,最终将此案侦查终结,顺利起诉。”

李荣文介绍,从侦办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逐渐呈爆发趋势来看,也透露出了民间游资寻找投资出路、投资渠道相对狭窄和投资人投资心理不成熟、风险意识淡薄等弱点。

自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侵权假冒、假币违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以来,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积极筹措,周密安排,与市监、税务、银行等部门共同行动,开展打击摸排活动。

同时,经侦大队还印制了打击假币犯罪和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的宣传资料,在走访摸排中向群众发放,形成了摸排与宣传齐头并进的工作模式,为打击经济犯罪奠定了良好基础。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

编辑:陈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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