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6-12-09 09:46:47|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记者 李凌俊 通讯员 张瑶)“谢谢,谢谢您们,感谢法院,幸好有您们,我们才能拿到拖欠了几年的血汗钱!”12月1日晚8点,麒麟区人民法院灯火通明,执行局召开执行款现场发放会,集中发放5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75万元。
2012年,被执行人云南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建设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并雇佣申请执行人王石方等55人为其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并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经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今年5月,王石方等人将云南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麒麟区法院,经麒麟区法院判决后,云南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拒不支付。
2016年8月,王石方等55人向法院申请执行,麒麟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了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云南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并了解到,中浩公司除拖欠曲靖市强制隔离阶段所农民工工资外,尚欠该工程材料款及其他债务1000余万元,但仅有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且该工程款被其他两个债权人申请保全。
为优先兑现农民工劳动报酬,麒麟区法院裁定提取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支付中浩公司的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因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建工程尚未验收备案及审计,且工程量有增减,应付工程款数额难以确定,经多次协调,戒毒所同意先行划拨工程款275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剩余工程款300余万元待验收审计后再拨付麒麟区法院。
考虑到大部分农民工白天在务工,征求农民工意见后,决定利用晚上的时间发放执行案款。案款到账后,执行局法官立即加班加点,制定分配方案,并于12月1日晚上8点将275万元案款发放到55位农民工手中。看着这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每个农民工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近年来,麒麟区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缩短办案时间,通过财产查控、失信名单曝光、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迅速执行到位,做好农民工维权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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