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6-12-23 10:11:37|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记者 浦绍猛 通讯员 杨津)日前,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昆明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至此,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投入使用。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是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服务于诉前、诉中、诉后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诉讼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工作站设立在法院立案庭等相关部门,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代法院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文书、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报送相关数据及其他应由工作站承担的工作。昆明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协调、指派所属各律师事务所和法援中心律师,实行全工作日值班制度,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协助法院立案,为来访立案群众提供诉前法律咨询、诉中法律指引和诉后矛盾化解等服务。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有效的消除不稳定因素,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通过第三方的法律援助律师对当事人在诉前进行法律引导、诉中进行法律分析、诉后依据法律说服,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认同,有利于把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与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无缝衔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继在全市1464个村(社)居委会“一村一标牌”、律师事务所工作站、监管场所工作站、少数民族绿色通道、军人军属工作站、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创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后,又一全市性统一开展的公益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点线结合、全面覆盖、服务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区域、服务对象100%全覆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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