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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钱引发的“血案”

发表于:2016-12-30 11:19:08|来源:环球游报

一元钱引发的“血案”

通讯员 马超

1元钱价值多少?或许大家奇怪了,是不是傻?1元钱不就价值1元么,其实不然,发生在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这件事件中的1元钱,价值就远远超过了1元本身的面值。

近日,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农贸市场内发生了一起纠纷,汪某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平时靠种菜卖菜补贴点家用,这一天,她像往常一样,来到广通镇综合农贸市场内卖菜,正在吆喝着,农贸市场的管理员李某来了,向汪某收取2元钱的摊位费,汪某不乐意了,说她只交1元,李某则坚持要收2元,汪某就收起菜来,说自己不卖了。但是李某离开后,汪某并没有像自己所说那样不卖菜了,而是换了个地方,继续在农贸市场内卖起菜来,结果又被管理员李某发现了她,坚持向她收取2元摊位费,可汪某还是只给1元,硬是不愿多出这1元钱的摊位费,于是两人为这1元钱开始争吵,李某急了,说不交摊位费就不准在农贸市场卖菜,便拎起汪某的菜篮,汪某一看,便气急败坏的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胡乱的向李某捅了过去,一阵闹腾,最终周围人把两人拉开,冷静下来了才发现,李某已经满脸是鲜血,汪某也吓坏了。

万幸的是,李某只是受了皮外伤,没有伤及要害。广通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汪某十分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如果胡乱中捅到对方要害脏器,后果不堪设想,她诚恳的向李某道了歉。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汪某赔偿了李某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上千元。

为了多出的一元钱摊位费,汪某做出如此冲动之举,最后损失上千元,实在“没有捡到芝麻还丢了西瓜”,而日常生活中,派出所民警们遇到的警情、调解的纠纷里,这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有人往往只顾眼前利益,做事不深思熟虑,又管理不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冲动之下触犯法律法规,必将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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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责任编辑:王有琼Update Time:2016-12-30 11: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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