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1-17 11:03:14|来源:环球游报
云南省公安厅坚持民意引领,简化办事程序,变群众在路上跑为信息在网上流,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云南省公安厅决定于1月18日起在玉溪市、红河州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试点工作,常住户口登记在玉溪市、红河州内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县(市、区)的,即可在玉溪市或红河州的实际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试点结束后,全省将全面推行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工作。届时,离开常驻户口登记地县(市、区)的我省居民,将可在实际居住地享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
提示:1.公民申请省内异地换领需交验居民身份证;
2.公民申请省内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护照等身份证件;
3.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可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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