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2-27 16:10:48|来源:云南日报
2016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定贯彻国家稳增长、去库存、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贷款发放额创出历史新高。
为加大对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保山市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在连续两年出台多项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基础上,去年继续出台了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多项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多措并举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与此同时,积极跟进新开发楼盘,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展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加快了贷款发放力度。
保山市加强对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办公现代化的培训和考试,提升职工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贷款三查”制度加强贷款管理,每个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稽核执法科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业务跟踪稽核,中心每年定期开展贷款业务专项检查,层层监督,不断加强贷款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据统计,2016年,保山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89笔,金额167797.8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707702.76平方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总额和贷款余额分别达700978.29万元和453208.91万元,个贷率为90.65%,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占比达到75.09%。(朱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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