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3-30 17:38:08|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韦 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建设规模扩大,国家公路、桥梁、水利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农村村庄规划管理不到位,农民外出打工,耕地撂荒、抛荒现象突出、土地开发质量低、耕种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投入高成本开发、土地开发后监管不到位,致使生态环境恶化,阻碍了楚雄州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在今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楚雄州委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加强耕地监管的提案》,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调查显示,2016年末,楚雄州耕地总面积为549.55万亩,规划区内保有量不低于437.70万亩。其中:灌溉水田192.22万亩,水浇地8.36万亩,旱地348.97万亩。按耕地质量划分,高产田面积93.42万亩,中产田面积175.86万亩,低产田面积280.27万亩,全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401.54万亩,坡度在20度以下的陡坡耕地面积247.29万亩,只占耕地面积的45%,耕地质量明显偏低。如不及时转变建设用地方式,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较少的耕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平坝地区优质耕地将进一步减少。因此,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建设道路对楚雄州来说势在必行。
为遏制耕地保护的不良势头,近年来,楚雄州在发展中注重引导“城镇上山”和工业项目上山,推动城镇尽量向山坡、丘陵发展,多利用荒山荒坡搞建设,少占或不占优质农田,努力实现城镇朝着山坡走、良田留给子孙耕的目标。楚雄州积极整合国土资源,多措并举,努力做到节约集约利用每一寸土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楚雄州职教中心项目建设中,坚持能占用劣地的,决不占用好地的原则,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在项目选址上经多方论证,将项目选址在鹿城镇下白庙村委会的荒山、荒坡上建设,该项目总用地2000亩,其中:耕地861.52亩,建设所占用的耕地中有449亩为村民自发开荒的耕地,耕作条件差,无灌溉水源保证,基本属于轮歇地。通过选择荒山、荒坡建设,既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耕地,又可将处于城市中心的原有校区土地盘活作为商业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拉动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楚雄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对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城乡建设和工业园区4个规划进行了调整修编,启动了6个县市、8个片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
楚雄市还紧紧围绕“工业园区化、园区山地化”的发展思路,本着结合区域实际,充分发挥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优势,全面促进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规划近期“城镇上山、工业上山”的项目有10个,即滇中大商汇、茶花谷、青少年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中本小团山片区、“一校三基地”、高职教园区、新型建材园区、富民机电园区、情人谷旅游区、苍岭工业园区。
楚雄州在落实“工业上山”总体部署过程中,及时抓好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工作,目前全州工业园区已调出基本农田和林地面积116.62平方公里,调增荒山荒坡面积221.83平方公里,园区规划总面积从237.92平方公里增加到343.13平方公里。
近年来,楚雄州人民政府已经把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全州每一个乡镇,以确保国家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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