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3-10 09:50:05|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记者 迟旭军 通讯员 陈思颖)近年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登、电视播和深入林区讲等方式,广大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近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生态园白蜡园茶室旁的儿童游乐园内,游乐园老板用笼子养着一只猴子。接报后,市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在孩子王游乐园查获违法行为人吴某及其饲养的一只猴子,民警将其带回调查处理。
经查,1月初吴某在弥勒宏华市场看到一个外地人耍猴戏,便以200元将猴子买下。为了以观赏野生动物来吸引更多游客,吴某将猴子运回游乐园饲养。据了解,这只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吴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也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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