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4-28 09:08:40|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记者 迟旭军 通讯员 凌洁)4月20日,蒙自市民宗局组织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宗教工作例会,根据当前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宗教文物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蒙自市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就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收藏有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不仅要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和保证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要对本场所内文物进行保养、修缮、使用和处置,确保安全管理,责任重大。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督促宗教界和宗教活动场所提高保护意识,完善保护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档案。蒙自市民宗局要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或收藏有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同时,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照相关规定,逐项逐环节查摆漏洞,找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要特别加强对珍贵文物和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排查,检验保护措施,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易燃易爆,整改用火、用电、用香等方面的安全威胁,提出增加和改善古建筑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的意见和措施,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扎实进行。
完善制度,细化措施,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蒙自市民宗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建立保护制度,认真履行保护职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害和及时修缮等工作。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搞好文物日常保养,及时维护和修缮;要完善各种安保措施,防止文物损毁和被盗;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消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认真落实用火、用电、燃香以及建筑安全等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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