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5-22 10:55:46|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毕路平 李凡)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刀某住处,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2014年,刀某向秋某借款20万元后拒不偿还,秋某将刀某诉至法院。经景洪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刀某支付原告秋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刀某拒不履行义务,原告秋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刀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且躲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刀某所有的房屋进行查封,并进行了评估、拍卖,并依法在该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但被执行人刀某拒不搬出。
为此,该案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通过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了释法析理。最终,刀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主动腾空了该房屋,并在小区物业人员及周围邻里的见证下,顺利地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马某,该案圆满执结,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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