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6-20 18:25:15|来源:环球游报
“斑马线”是人行横道线的俗称,是专门为保证行人安全通过道路而划设的交通标线,属于道路交通信号的其中一种标识,是世界各地最常见的行人过街设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律、法规淡漠,无视“斑马线”,或图“一时之快”,与行人争道抢行,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通行秩序,同时也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昆明交警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的专项集中倡导和整治行动。
上图为:2017年6月20日15时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启动“礼让斑马线倡导行动”的新闻发布会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5月31日,全市范围发生涉及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的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77起,造成23人死亡,71人受伤。其中2016年发生60起,造成17人死亡,56人受伤;2017年1至5月发生17起,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维护行人过“斑马线”的权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自2017年6月21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动“礼让斑马线倡导行动”,并充分运用目前的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一、机动车通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二、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三、行人通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七种“礼让”的情形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4、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及时避让。
5、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人走斑马线还未穿过绿化带时,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走斑马线已穿过绿化带时,所有车道的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
6、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7、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Tips
宣传期届满将进行实处
(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7月20日)为宣传教育期
在此期间,凡“电子眼”抓拍到的“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不作出处罚。
宣传教育期过后即2017年7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让礼让斑马线成为一种时尚
在此,我们也希望非机动车驾驶人能“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广大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员,在被礼让的同时也应该规避:不走斑马线和过街设施、随意横穿马路、翻越交通设施、人行横道上随意停滞、人行横道追逐打闹、骑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违反交通信号灯等。
生活在这个城市,就是这座城市的一份子,城市的美丽与和谐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和营造,我们呼吁每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来维护这座城市的文明与和谐。
文章来源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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