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06-09 11:33:49|来源:环球游报
以群众需求为起点 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普洱 “放管服”接地气惠民生
记者 张密
6月8日,普洱市公安局召开“放管服”工作媒体通气会,对今年以来普洱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集中整治“黄赌毒”、 集中打击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犯罪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普洱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56条便民利民措施。
为群众创造平安环境
“黄赌毒”现象一直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治安问题,普洱市公安局在去年开展“黄毒赌”专项打击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加强工作专班力量,对容易滋生“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宾馆、洗浴、按摩、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进行排查和集中清理,提高打击整治的针对性、效果性,并明确责任追究事项落实,派出督察组进行专项工作督导,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通过整治,全市公安机关查获“黄赌毒”违法犯罪案件1372起,打击处理涉案嫌疑人2634人;收缴赌博机507台和毒品8102.71克。
同时,从今年3月起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犯罪专项行动。各县区公安机关和局直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全警动员,全面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通过工作,目前全市共立入室盗窃和盗窃“两车”案件1123起,破1123起(含破年前积案),综合破案率为100%。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全市共追缴被盗汽车3辆、摩托车860辆、电动车39辆,追缴其他赃款赃物价值近78万元,开展被盗物品发还仪式20余次,发还群众被盗的摩托车、电瓶车371辆、汽车3辆以及一批被盗的现金和手机、金银首饰等赃款赃物。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初显
按照普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普洱市公安局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尧贵任指挥长的创建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指挥部,印发《普洱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普洱市公安局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挂社、包街、联片、帮点”工作方案”》、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创文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指标精准、精细、扎实、有效落实。
通过强化治安管控,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联勤制度,充分整合市局机关、思茅分局巡警、武警、社会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加大社会面公开巡逻、巡查整治力度,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放到城区、社区并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的农村地区,对重点区域派驻专人,加大夜间、周末和节假日的巡逻查控力度,减少监控时间盲区,延长路面有警时间,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另外,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和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管控力度,加强安全监管,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窃、伤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思茅区35个爆破作业面开展安全检查185次、18家涉易制爆化学品单位检查9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7起。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有效管理,通过举办学习班形式,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集中学习教育,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今年1至5月,共举办文明交通行为学习班15期,查处机动车违停52429起、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1726起、酒后驾驶390起、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20339起、摩托车违法载人1540起。
此外,大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置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对城市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进行集中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市通行效率。对城区路面标线重新进行施划标线27万米;依国标改造城区39个信号灯控路口,新增15个信号灯管控路口;新增中央隔离栏1.5万米、人行隔离栏5600米,改造322个标志牌。通过治理,城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主干道违章停车率仅为1.5辆/5公里;城区乱占道行为明显减少,每100米平均占道仅为0.5辆,城区道路通行率明显提高。
出台56条便民利民措施
根据公安部关于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28项措施和省公安厅的22项便民利民措施。目前,普洱市公安局研究推出了《普洱市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五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公开承诺事项、下放管理权限、优化简化办事程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和成果。
这56条便民利民措施涉及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执法办案、消防管理、治安管理、边防管理等。通过公开承诺,打造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以“创一流服务、建满意窗口”为目标,在市、县、乡户籍办证、出入境办证、车辆管理所和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等窗口单位,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规范服务用语,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态度,营造整洁、舒适、文明的服务环境。
实行政务警务公开。警令部及时通过政务平台进行政务公开;政治部及时通过“三微”平台发布警务公开信息;各业务部门通过“三微”平台提供法律法规、相关业务标准和办事流程等资料。
另外,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信息化。据介绍,普洱公安机关将于2017年9月30日前,推行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电子化;2017年12月31日前,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业务缴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微信等以电子渠道为主体的多种缴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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