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11-01 14:07:34|来源:环球游报
近日,男子郑某某为向业主讨要工钱,竟打110扬言实施“爆炸”要将业主家的房子炸毁,大理警方对此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郑某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7年10月18日10时15分,大理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有一名自称郑某某的男子报警称其在某小区一别墅装修施工,业主拖欠施工款2000余元已经一个月,经多次与业主沟通无效,现要纠集人员找业主最后一次讨要,如业主仍然不支付施工款,就要炸毁业主别墅。
接指令后,北区派出所民警迅速与报警人郑某某取得联系,得知郑某某已在坐车到某小区一别墅的路上,郑某某还一再扬言要炸毁业主别墅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时其情绪较为激动。民警一边稳住郑某某的情绪,一边快速赶到该小区进行查控,并在该小区大门口当场将郑某某控制,经过询问及对郑某某的人身、物品及居住地检查,未发现有危爆物品。
经调查,郑某某于两个月前受雇为某小区一别墅为业主做花栏、地台的防腐木施工工程,大部分的施工款已结清,但工程一直未验收,业主还欠郑某某2000多元施工款。因业主远在北京,委托在大理的何师傅验收处理。但何师傅因工作繁忙,一直未对郑某某的工程验收,郑某某多次讨要工钱未果,这才打电话报警扬言要炸房子,想通过警方给业主施加压力而讨回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郑某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同时敦促业主妥善处理好工程尾款的问题。目前,业主已委托何师傅向郑某某支付工程尾款2000元。 通讯员 李玉琼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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