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7-12-21 18:53:26|来源:环球游报
约谈客运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通讯员 保国强)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减少客运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月14日,陆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约谈青山客运公司、曲交集团陆良分公司等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会上,客运管理民警向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传达了《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11月份全省“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通报了各客运公司11月份交通违法数量,并对11月份交通违法排全省第二的辖区客运公司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客运公司要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力度,组织驾驶员集中学习近期各地发生的涉客车交通事故,切实提高驾驶员思想安全意识,集中传授驾驶员恶劣天气驾驶技巧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行车安全。
成功侦破“12.2”肇事逃逸案
(通讯员 保国强)近日,陆良县召夸镇老果河村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案发后,陆良大队快速反应,迅速启动肇事逃逸查缉预案,成立“12.2”专案组,经过5天的连连奋战成功侦破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2月2日18时46分许,陆良大队召夸中队接陆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个名叫梅某的男子报警, 他的奶奶于2日18时30分左右,在陆良县召夸镇老果河村路段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面包车跑了。”
接警后,召夸中队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被撞的老人已经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及时启动肇事逃逸查缉预案,并组织警力对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经过5天的排查走访,12月7日11时03分许,民警在陆良县召夸镇山冲村查获肇事嫌疑驾驶人龙某。在事实面前,龙某对其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12月22日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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