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1-11 16:35:35|来源:东北新闻网
1月5日安徽合肥高铁站一列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最后造成列车晚点4分钟。据了解,该女子可能面临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1月9日《中国青年网》)
之前,有乘客阻碍航班正常起飞的事件,如今,又有乘客阻碍高铁发车,真可谓让人大跌眼镜,简直刷新了人们的认知。
依照火车票退改签规定,就算那列高铁开车了,该女子也可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改乘当日其他列车(如果有)。宁可成千夫指、被强行拖出,也不肯换下趟车,将私人利益置于公共秩序之上,逾越了权利边界,也侵犯了他人权益。兴许涉事女子当时不知道其阻挠行为的后果之严重,其做法体现的,更多的也是市侩心态或悍妇习性与现代秩序的抵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女子已属于非法拦截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最高可处10日拘留。此外,假如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受到严厉制裁。
随着公共舆论的发酵,事件主人公的身份背景、工作单位等等信息,也同样被深挖起底。最新消息是,合肥“高铁扒门”女子为该市一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现已停职检查……韩愈《师说》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道德是首要位置,而罗某身为人民教师在“扒门事件”中,居然将个人的利益放置在高于几千乘客之上,不但蛮横不讲理、自私自利,事后不反思,还百般狡辩,信口雌黄,其品行可见一斑,这样的人,枉为人民教师,这样的“楷模”,最后也是误人子弟。如果不对其进行处罚,于理难容。
最后笔者想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法律方定乾坤。社会由一个无数人构成,自然有着其相关的法律道德规则,法律可以惩奸除恶,使人不敢为;道德深渊广博,可以使人自律而不愿为。唯有道德和法律相辅相成,才使得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缺失任何一要素都会对社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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