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儿响来哟玉鸟唱,我和阿诗玛回家乡……”几十年前,电影《阿诗玛》红遍大江南北,石林一时蜚声海外。如今,一代又一代石林人依然默默坚守和传承着彝族撒尼文化,让一朵朵民族艺术之花愈发绚烂多姿。
2017年12月26日,国家民委命名198家单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其中,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成功上榜,是昆明市唯一上榜的(县)区。
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石林在民族团结建设工作方面有着坚实的基础。在创建过程中,石林县通过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工程,在保护弘扬传承彝族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全面提升石林各族人民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
孕育灿烂文化
云南省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县
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河畔,彝族撒尼人世代居住,孕育了源远流长的彝族撒尼文化,这里是传说中阿诗玛的诞生地,享誉世界的歌曲《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发源地,有着代表彝族灿烂文化的彝文摩崖题字……是闻名云南省内外的“歌舞之乡”、“摔跤之乡”、“艺术之乡”、“绘画画乡”。
目前,石林县已有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4项,分别是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撒尼)大三弦舞、彝族(撒尼)摔跤、彝族(撒尼)刺绣。截至2017年底,石林县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的项目共74项,是云南省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县。全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9名,建有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艺术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示范学校等30个,形成了国家、省、市、县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于2016年建成的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古树古屋相映,民族文化特征明显。石林县文广体局党组书记时月慧介绍,该馆展厅面积1928平方米,分为9个展区,传统口述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等项目及各类实物展品已达到4747件。
每隔一段时间,一些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都会到传习馆为大家展示他们所擅长的彝族特色非遗传承项目。王玉芳老人是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国家级传承人,虽然已经76岁高龄,可是唱起诗来依然中气十足。“这是我们从小听着长大的歌,祖祖辈辈口口相传,我一定把它传承下去。”王玉芳老人说,以前都是在家里带几个徒弟,现在有了传习馆,还有村里提供的场地,教学方便多了,现在已经收了100多个学生。
在金兰英的巧手中,一朵朵彝族特有的“八角花“、“太阳花”、“三弦而朵花”生动地盛开在白色麻布上。金兰英是石林彝族撒尼挑花项目传承人,她经常来到传习馆为大家展示撒尼刺绣。金兰英说,虽然现在机绣制品大量出现,但是人工绣的挑花针脚细腻、花样繁复,更有收藏价值。
加大保护力度
传承彝族撒尼优秀传统文化艺术
这片神奇美丽的土地上,勤劳智慧的彝乡人民创造了独具魅力的“阿诗玛”文化。
石林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了各级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免费开放管理制度,目前,建成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2个,其中云南省级3个(糯黑村、月湖村、阿着底村)、市级5个、县级4个;8个民族文化传习馆;2个非遗传承基地(长湖小学为云南省级传承基地、民族小学为昆明市级传承基地)。
“从我记事起,就时常看到妈妈在绣花,一朵朵绽放的八角花漂亮极了。”中午时分,长湖镇维则青联希望小学六年级学生张希怡和同学们在小花园里刺绣。在一张20厘米见方的小绣布上,张希怡选花样、配颜色、数格子,仔细绣着“八角花”。张希怡告诉记者,她从小就很喜欢刺绣,得知学校开设刺绣兴趣班时就第一时间报名参加了。通过系统的学习,她已经学会研究针法、搭配颜色,并有自己的创意和想法。
石林县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大力普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特别是通过非物质文化进学校,让孩子们从小就通过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学会到喜爱,再到传承和发扬。
“长湖镇维则青联希望小学一半的学生都是彝族,课外活动和兴趣班也都很特别。其他学校的孩子在兴趣班是唱歌、跳舞、画画、打球,这里的孩子在兴趣班却是刺绣、舞狮、大鼓、摔跤、吹木叶、跳大三弦、吹过山号等,深受孩子们喜爱。”石林县长湖镇中心学校校长唐文才介绍,为了将传统的彝族撒尼语传承下去,学校自己还编写了彝文教材,从三年级开始,每个年级都会开设一个彝语兴趣班,每周教授孩子们彝族的语言和文字。“这些都是撒尼文化的宝贵财富,通过营造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让孩子们从小就在传统文化的陪伴下成长,不仅激发兴趣和学习动力,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在学习中增强文化自信,将彝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发扬下去。”唐文才说。
形成文化品牌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石林经验”
古老民族的文化韵味和地域特征,在石林绽放着特色鲜明、独树一帜的文化异彩。
经过多年努力,以“阿诗玛”为代表的“一诗”、“一影”、“一歌”、“一舞”、“一节”、“一绣”等文化品牌逐步形成。该县先后被文化部命名为“现代民族民间绘画画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歌舞之乡)”;2015年彝族撒尼刺绣荣获第五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览金奖;“阿诗玛”成功申报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过程中,石林县将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挖掘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走向法治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逐渐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石林经验”。
石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毕玉珍介绍,全县突出重点,群策群力,围绕“八大”示范抓创建:实施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施旅游强县示范,旅游发展全域推进;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着力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打造幸福彝乡绿色生态环境;实施民族经济发展示范,确保发展增速赶超前列;实施民族干部培养示范,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实施民族关系和谐示范,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石林打造了一批民族文艺精品,创作了大型原生态歌舞《阿诗玛秘地》等一批文艺精品节目,多项民族民间文艺作品荣获国家、省、市金奖。编制了全国第一部《彝汉电子词典》,公开出版了多部彝文典籍文献;石林少数民族运动项目“抢花炮”在全国、省、市民运会上多次获奖。同时,为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对苗族、壮族等民族进行了重点扶持,全面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富民产业,促进了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不断发展。(记者 浦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