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3-05 10:43:39|来源:云南日报
日前,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加上之前获此殊荣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云南省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目前达到3个。
支持各地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县、乡、村、社区、单位和基地,是云南省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云南省瞄准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领域、短板问题和特殊困难,推动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在“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明确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窗口行业,支持各地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县、乡、村、社区、单位和基地,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
2012年至今,除了3个示范州,云南省还有28个单位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县级以下),3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记者 程三娟)
相关文章阅读:
● 云南省强冷空气已上路 滇东明起大降温 ( 2016-11-21 )
● 云南省委书记、省长陈 豪:加快旅游转型升级 助力云南跨越发展 ( 2016-11-25 )
● 云南省环保厅迅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30天内上报整改方案 ( 2016-12-02 )
● 云南省公安改革惠民措施三十余项 全方位让老百姓“生活更方便” ( 2016-12-27 )
● 云南省强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人民监督员可监督11种情形案件 ( 2017-01-13 )
上一篇:云南:智慧旅游快车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