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4-20 15:24:40|来源:环球游报
□刘 萍
调整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政策,是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及时下发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从4月1日起,对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入籍或恢复国籍申领、持一代证首次换领二代证6类人员,不再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于4月1日后已收取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按程序全额退还群众。据统计,云南省每年首次申领身份证的人数约100万人。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4月20日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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