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4-26 21:23:28|来源:环球游报
“我知道错了,后悔逃跑。非常感谢你们把我抓回来,现在坦坦荡荡,不在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了”近日,贵州省威宁县人刘某及其家人来到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民警讲述了2015年7月在弥勒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经历、后果及其法院判决情况,坦言“跑错了”。
警方锲而不舍追查
2015年7月2日20时许,贵州省威宁县人刘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秀河线弥勒牛莫勒路段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车人杨某当场死,摩托车驾驶人杨家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刘某驾车逃离了现场。
当晚,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处理,根据现场遗留物锁定肇事车辆,并从弥勒、石林、曲靖一路追查到贵州省威宁县金钟镇,于7月3日23时30分许,在威宁县金钟镇查获肇事车辆,并锁定刘某即为肇事逃逸驾驶员。
民警在贵州省威宁县追查时,刘某闻讯后逃进深山,民警抓捕未果。2016年,办案民警又多次前往贵州省威宁县追查均没成功。刘某潜逃后,弥勒警方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查,办案民警锲而不舍,先后辗转云南、贵州、江西等省,最终锁定刘某的去向和行踪。
2017年11月22日,办案民警不远千里赶赴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在一个村子将正在田地干活的刘某抓获。11月25日,刘某被办案民警押回弥勒,结束了长达2年4个月的逃亡生活。
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
到案后,刘某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按协议赔偿付清了交通肇事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人币242864元。2018年4月,刘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五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同时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刘某说,肇事后因害怕承担经济赔偿,自己躲藏深山1个多月,徒步从贵州来到江西,时刻小心翼翼,潜逃2年多来,吃尽了苦头,一直不敢用自己的名字生活,也不敢和家人亲朋联系,一见到云南牌号的车和云南口音的人就躲藏,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寝食不安,人也消瘦了很多,回想潜逃这2年来的孤苦日子是悔不当初。
4月23日,刘某在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采访时坦言,会用自己的教训教育子女和身边的人,告诫他们依法守法开车,依法守法做人。
(弥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4月27日A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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