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6-08 00:30:16|来源:环球游报
近日,新平县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和寻衅滋事对多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骚扰、辱骂接警人员,无故殴打同村老人的王某某进行了处罚。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于2010年1月12日因放火罪被双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7年3月31日王某某又因寻衅滋事被新平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但王某某依然不知悔改,甚至还对其被行政拘留的事怀恨在心。
今年5月5日至13日期间,王某某借酒滋事,恶意拨打新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电话共77次,接警人员多次询问其报警内容,但王某某对报警内容东拉西扯进行搪塞,还用脏话辱骂接警人员,致使公安机关的接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王某某第一天打拨110报警电话酒醒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离家躲避,水塘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均未找到。
5月13日,王某某认为风头已过,就溜回本村酗酒。同日,中午12时许,王某某酒醉后到本村老人王某云家,无故殴打王某云,致使王某云右眼及右侧颈部钝挫伤;当晚22时许,还处在酒醉状态的王某某又到本村王某金家,无故将王某金家正在喝酒的桌子踢翻。王某金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其控制。
经查,王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5月14日,王某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和寻衅滋事,被新平县公安局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110报警服务台”是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险重”等警情的公共服务平台,是珍贵的公共资源,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报警求助电话。对于不听劝阻多次恶意拨打110、谩骂接警员,甚至恶意报警、扰警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通讯员 陈猛 李学发(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8年6月8日第1143期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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