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8-20 18:21:34|来源:云南日报
记者近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云南省信用体系建设由省发改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双牵头”以来,积极创新探索、攻坚克难,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前期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单兵突进阶段,进入全方位、多领域整体协调推进的加快发展阶段,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围绕国家各项文件要求,云南出台了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年度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以及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实名登记制度等贯彻落实意见,分解国家系列备忘录,明确部门任务,联合印发责任分工文件,全省上下协同、横向推动,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目前,省发改委与33家有关省直部门签署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构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依托整合现有资源,初步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覆盖38个省级单位、16个州市,州市信源覆盖率达93.75%,数据量逾300万条。“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25万多条,发表文章2290篇,共计7.1万访问者,累计访问量超过12.7万人次,日访问量最高达1825人次。双公示信息质、量双提升。按国家要求部署,协调统筹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存量代码转换。
目前,省级有关部门针对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安全生产企业等领域签署了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针对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签署了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信用联合奖惩领域突破了17个。
在企业任职限制、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授予等方面开展联合惩戒,为政府部门和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近40万人次;省税务部门推送近10万户纳税人信用评价信息,988户纳税人获得授信贷款;开展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通过建立“红名单”榜(诚实守信企业)、“黑名单”榜(逃避银行债务客户),先后向社会公布了逾400户“守信用”客户。
此外,集中开展了政府机构、涉金融企业、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全社会信用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目前已按国家要求完成政务失信治理,并向相关部门、州市发布或推送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全面部署展开涉金融和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推动各地方信用建设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监测平台对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普洱、丽江、临沧8个州市纳入实时动态监测(全国包括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261个地级市和362个县级市)。(记者 杨抒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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