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09-05 14:32:53|来源:环球游报
近日,大理市公安局凤仪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无证储存甲醇案。
8月27日,凤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凤仪镇某村一村民住宅内存放大量甲醇。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陈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购进甲醇并储存在凤仪镇某村出租屋内,稀释后进行贩卖。目前,大理警方依法查封了该储存点,并责令该责任人三天内对所有甲醇进行安全转移,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甲醇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有毒,易燃,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易引起爆炸,安全隐患较大。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实习生 许静 通讯员 金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