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8-10-24 12:38:17|来源:云南民族旅游网
10月24日上午,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朝文出席发布会,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蔡继发对《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以及具体措施作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9月25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这是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安委办副主任蔡继发说《实施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明责、考责、问责的思路,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规范,形成范围更加全面、职责更加明确、考评更加科学、问责更加严谨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一是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范围更加全面。《实施细则》不仅适用于我省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而且还明确了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也要参照本《实施细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更加明确。《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原则上由本级党委常委中的政府领导干部担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在此基础上,《实施细则》又进一步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有6项职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7项职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6项职责,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总共7项职责,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7项职责。在《实施细则》里都作出了明文规定。
三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考评制度更加完善。《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相关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如何考核、如何评价、如何运用考核结果都作出了制度性规定,制定了“四项制度”分别为巡查制度、约谈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公开制度,对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等情况,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者通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更加科学严谨。《实施细则》不仅规定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而且也明确了表彰奖励的情形和尽职免责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如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如何履职尽职具有更强的工作目标导向性。在表彰奖励方面、在责任追究方面作出么规定,此外,还规定了3种惩戒和追责措施,分别是:一票否决、从重追究、终身问责、补救从轻、尽职免责也作出了明文规定。
一要广泛学习宣传《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针对的对象是党政领导干部,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标尺。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全面掌握好《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实施细则》作为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不仅广大干部要学,还应当通过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实施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大《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的社会监督力度,切实把《实施细则》精神转化为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二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要从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中抓起,把《实施细则》落实到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具体工作中。下一步将结合《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督查、约谈、通报和巡查考核力度,全面推动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以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为抓手,持续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难题,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为检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增强安全监管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将考核作为“指挥棒”,将考核结果作为“航向标”,实现领导更有力、责任更明确、监管更规范、保障更有力的安全生产目标。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细则》的施行,对于抓住“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对于坚持安全发展、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于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云南省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宗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