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1-10 22:50:57|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夏乔禄)近年来,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深远意义及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群众在碰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会打电话报警求助或直接将动物送交森林公安机关救助。
1月7日,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区公安分局110称:“有群众在六街镇大庄村发现一只不能飞的鹰,现在鹰已被其捉住,希望森林公安前往处置”。
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立刻赶往报警地点,民警在报警人的家中见到了其所说的鹰。报警人称,他于当天下午看见该鹰落在其家门前,后一直不见该鹰飞走,为防止该鹰受到伤害,其遂将鹰捉回家中并报警求助。
经民警检查,该鹰为黑翅鸢,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但精神状态不佳,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为让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次日将其移送昆明市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中心进行救助。(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1月11日第1173期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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