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1-03 17:25:04|来源:环球游报
通讯员 余文禄 李文芝
2018年2月10日,受害人彭某到武定经侦大队报称:彭某某以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订金、工程押金等为由骗取了我的人民币339万元,请公安机关调查。
接报后经武定经侦大队调查查明:
2017年5月19日彭某某在没有任何工程情况下,虚构武定县某某苗族第一村建设宾馆工程,冒充中国某某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与云南某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彭某签订了《武定县某某苗族第一村建设宾馆协议书》,并收取了工程押金80万元;
2017年5月19日彭志贵在没有任何工程情况下,虚构武定县某某苗族第一村装修工程,冒充中国某某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与云南某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彭某签订了《武定县某某第一村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并收取了彭某合同押金109万元;
2017年7月11日,彭某某又在没有任何工程情况下,虚构武定县某某矿业经贸有限公司矿山采选工程,冒充中国某某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与云南某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彭某签订了《武定县某某矿业经贸有限公司矿山采选总承包施工合同》,并收取了彭某安全生产保证金和设备押金150万元;签订合同以后,云南某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彭某根据约定向彭某某共交纳了339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订金、工程押金,经调查彭某某并未取得武定县某某矿业经贸有限公司矿山采选及武定县某某第一村建设宾馆等工程开发权和采选权。
案件立案调查后,民警发现彭某某系2009年因合同诈骗被贵州省织金县公安局列为上网在逃人员。在武定、织金经侦大队的共同努力下,4月6日顺利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被武定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1月4日第1172期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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