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1-04 14:28:35|来源:云南民族旅游网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01月07日起,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一)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二)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办理时限
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4月14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
四、办理地点
主城区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县区各交警大队办公区。
五、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并交验车辆;
(二)到办理点后填写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对发票、证件进行核对,交验车辆,符合要求的,当场核发号牌、行驶证。
六、其他事项
(一)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将只办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
(三)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应当提供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019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