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2-08 23:26:06|来源:云南民族旅游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红塔区各部门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18年打掉以王某某、何某某、朱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组织成员28人,破获刑事案件26起。
2016年9月以来,以王某某、何某某、朱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达到垄断红塔区消毒餐具配送市场,以谋取利益为目的,采取寻衅滋事、打砸财物的方式打击竞争对手,长期在玉溪市红塔区采取暴力、滋扰、威胁、恐吓的手段欺行霸市,树立强势地位,先后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气焰嚣张,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惧,社会影响恶劣。
红塔分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对前期掌握的线索进行梳理,明确了侦查思路,相继查清了王某某、何某某、朱某某为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该组织的内部结构、人员组成情况,逐步获取了该犯罪组织的大量违法犯罪证据。2018年1月,红塔分局组织警力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集中收网,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一举抓获。
红塔分局查清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后,移送红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红塔区法院于12月17日开庭审理,2019年2月2日经一审判决王某某、何某某、朱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判处三人十二年零十个月至十七年零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14万至16万元;其他组织成员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分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十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的宣判,标志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表示红塔区扫黑除恶斗争高压态势得到巩固,充分展示了红塔区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本报讯通讯员 喻垠龙 钟雪梅(文章来源环球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