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2-26 18:34:52|来源:云南民族旅游网
记者 吴敏昆
县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引擎,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联系大中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重要桥梁纽带。建设“美丽县城”对于云南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月26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在海埂会堂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指导意见》提出,2019年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全省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指导意见》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提出了“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的21项重点建设内容。
共建干净家园。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建设城市标准化公厕,彻底消除县城旱厕现象。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县城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县城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象。改造老旧小区,充分利用国家棚改政策,集中整治和改造县城内老社区、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棚户区等。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消除占道经营、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乱象。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彻底清除县城内“以路为市”现象。净化空间环境。做好城区一级干道管线入地工作,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门牌、路牌、广告牌等设施,实施县城亮化工程。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包括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县城水环境质量、加强县城噪声污染治理等。
营造宜居环境。加强县城路网建设,实现县城内和进出县城道路的通畅快捷。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基本杜绝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每个县城的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城4G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县城5G网络试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提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以及与人口规模对应的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加强居民住房保障,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有住房需求的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县城建设五星级酒店。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保护好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大幅提高县城绿化水平,鼓励创建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加快建设城市公园。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综合公园。十一是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县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造特色风貌。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改造,避免千城一面。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门口岸形象。打造主题街区。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修缮历史文化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
《指导意见》从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土地供给、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县城管理水平5个方面提出了要素支撑。财政支持方面,2019—2021年,拟筹措30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县城”建设,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4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采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安排省级既有专项资金等方式,每年筹集60亿元。对国家级贫困县、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下一步根据“美丽县城”工作安排,将开展两个方面主要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制定《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云南省“美丽县城”评选办法》等配套文件,细化指导好我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开展培训工作,为使各州(市)、县(市、区)实际从事“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的有关人员能更好领会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熟悉“美丽县城”建设内容、相关政策、建设要求、工作方式等,近期将举办“美丽县城”建设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地将“建设内容项目化”,制定建设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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