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3-29 14:11:10|来源:云南民族旅游网
记者 张 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3月25日,全市在侦在办涉黑组织案件11起,其中一审判决2起;涉恶团伙案件73起,其中一审判决2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获刑事案件1820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月29日,在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昆明市、曲靖市专场发布会上,昆明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李建阳介绍了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战果。
“截至3月25日,曲靖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3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8件,刑事拘留329人,批准逮捕267人,提起公诉27件217,一审判处18件151人;二审审结涉恶案件4件38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1件……”
曲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吴朝武也介绍了曲靖的扫黑除恶战果。
发布会上,昆明市和曲靖市介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通报了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也向全社会表明了云南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决心和力度。
“坚持高位推动,部署落实迅速有力;坚持依法打处,治安环境不断优化;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深挖彻查,社会风气持续净化;坚持党建引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坚持依靠群众,宣传发动广泛深入,是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具体做法。”
李建阳介绍,昆明市成立了由各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组织开展了市、县、乡、村及行业系统涉黑涉恶线索、腐败线索和“保护伞”线索搜集排查;健全完善黑恶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做好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网络空间、新兴领域为重点,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打击,依法、准确、有力惩处了“套路贷”、“软暴力”等黑恶势力犯罪。
2018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8.1%;今年一季度,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9%,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辐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按照“边扫边治边建”要求,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黑恶势力违法和行业系统涉黑涉恶治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2018年,全市群众安全感同比上升6.62个百分点,满意率达到了91.62%,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两结合、两促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为基础,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市排查了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69个,全部完成了整顿提升;全市摸排出“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45名,全部给予了组织处理。组织开展了“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全市30多万党员参加了党校培训。
通过抓党建、强基础,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宣传动员、弘扬社会正气、彰显法治权威、震慑违法犯罪,营造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和全社会支持参与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李建阳介绍:“下一步,昆明市将在巩固前期战果的基础上,将继续在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深挖彻查、发挥组织优势、形成综合治理、营造宣传声势上下功夫、求实效,争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静,发布了昆明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5期典型案例——
下面是石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谢泽云等人涉黑案:
2004年以来,被告人谢泽云纠集多人在石林县天生桥村芝云洞(地名)等地开设赌场非法牟利、非法放贷、利用社会闲散人员和有前科的人员暴力讨债,逐渐在石林县形成一定“恶名”。
2014年11月至今,被告人谢泽云以其位于石林县天生桥村芝云洞的自建房和坤霖园艺苗圃为主要活动场所,以合法经营实体为掩护,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谢泽云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徐明进、张见兵、杞云峰、李朝明、祖万辉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继、祖万辉、朱福文、贺曈、邢雄武、黄彪(另案处理)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为树立其非法权威、维护其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的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等七起犯罪活动以及非法放贷、非法持有弹药、贿赂村干部、非法开采风景石等11起违法行为.在石林县形成了稳固的恶名,特别是在天生桥村一带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石林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谢泽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徐明进等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刑的刑罚……
“狠抓政治引领,坚持高位推动;狠抓依法严惩,坚持除恶务尽;狠抓宣传发动,坚持依靠群众;狠抓组织建设,筑牢红色屏障;狠抓制度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是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具体做法。”
吴朝武介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重大政治责任、强力推进落实,是曲靖市狠抓政治引领、坚持高位推动的措施;严格线索摸排核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曲靖市在狠抓依法严惩、坚持除恶务尽工作中,以势在必得、黑恶不除决不收兵的决心,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在狠抓宣传发动、坚持依靠群众中,开展以“宣传彩页进百万家庭、手机短信进百万用户、基本知识进百万书包、平安车贴进十万营运车辆、微信二维码进十万企业商户、宣传标语进十万电子显示屏”为主要内容的“三百三十”主题宣传,有效拓展宣传发动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全市共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733万份。
在狠抓组织建设、筑牢红色屏障中,在“防”上下功夫,实施“红色屏障工程”;在“治”上下功夫,实施“红色细胞工程”;在“建”上下功夫,实施“红色堡垒工程”,在全市基层组织中实施了这三大“红色工程”,切实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狠抓制度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上,建立长效机制、狠抓督导督查、夯实保障基础,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实战化、专职化高效运转。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吴朝武总结,曲靖市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成绩的主要经验,在于党的领导是根本,政治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了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浓厚氛围;机制建立是保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依法严惩是重点,确保打击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充分发挥督导“利剑”作用,充分应用督导“体检”,全面深入整改“治病”,以铁的纪律确保督导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永剑,也发布了曲靖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6期典型案例——
下面是利用“套路贷”,在一定行业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典型案例:
武汉中州公司曲靖分公司系一家以车辆质押小额信贷为主要业务的无金融业务资质公司,祁某涛为公司联系人、负责人,其领导下的孙某柏为公司主管、贷后负责人,吴某中为公司贷后负责人,盛某成为公司贷后副主管。
自2015年以来,由祁某涛下达违约金的收取任务、负责人事和财务管理,孙某柏、吴某中、盛某成接受祁某涛领导并负责具体管理、监督,郭某、龙某勋、邓某宏等人接受安排实施具体行为,以武汉中州公司曲靖分公司为平台,办理以车辆作质押的个人借款,并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等为由,将借款人的抵押车辆秘密或强行扣留,进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借款并支付高额滞纳金、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拖车费、人工费、停车费、罚款等高额费用。
在借款人不缴纳高额费用时,该团伙就以变卖车辆相要挟,并由多人在旁聚众造势,使借款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软暴力”,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共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266万余元、未遂10万余元;导致被害人徐某皓等13人的车辆被低价变卖未能追回,被害人林某娟等30余人被强行收取高额费用。违法所得转入祁某涛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和用于发放工资等。
该犯罪组织在祁某涛、孙某柏、吴某中的组织领导下,形成以郭某、龙某勋、盛某成等3人为骨干成员,其余人员为一般成员的组织严明、分工细致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祁某涛等13名被告人,根据所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刑罚。宣判后,被告人祁某涛等人提出上诉,该案正在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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