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4-05 13:01:44|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记者 熊树文)日前,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4月1日起,云南正式施行增值税税率下调,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配套措施同步落地。这是继个税新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后的又一减税降费政策,云南超过95%的企业将从中受益。
——下调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调整出口(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扩大进项税抵扣。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4月5日第1183期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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