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5-30 21:31:59|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连宝政 胡晓波)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警力,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积极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落户工作。
据了解,大姚县辖区面积大,电动自行车数量多、分布广泛,按照上级要求要在今年6月15日前完成对今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好规范登记、建档、核发牌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为了确保辖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克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工作小组,由车管中队牵头负责,抽调精干警力,下设查验登记、信息录入、牌证发放三个小组开展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具体、人员到位,又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强力推进。
认真查验,把好查验源头关。查验登记小组人员顶烈日冒酷暑,认真对每一辆前来办理登记落户的电动自行车开展查验工作,逐车开展车辆称重、检查车辆的电机号、车架号是否与所持发票、合格证上的数据一致。同时,加大对车主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进行检查,提醒提示车主在日常骑行过程中须佩戴安全头盔,切实保障骑行人员的生命安全。
认真核对,规范录入。录入小组负责对登记落户的电动自行车信息及时录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录入人员在录入过程中认真检查,细心录入,确保登记落户的电动自行车电机号、车架、车主信息录入准确、无误,确保行驶证自动生成的准确性。
规范打印,及时核发。牌证核发小组及时制证,将行驶证与牌照配套放置,便于登记落户的车主领取和发放。
自4月15日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以来,大队共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3296辆,全力推进了大姚县治理和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工作。(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5月31日第1189期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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