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5-16 23:41:33|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宗颖 余 泽)今年以来,景谷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大力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结合各林区特点开展宣传及打击整治工作。多渠道的宣传方式,提高了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思想及行动自觉。
4月26日,景谷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一群众电话报案称,其想将2只鸟上交自然资源公安局处理。经民警咨询相关专家及进行图谱比对,这2只小鸟疑似为环颈雉,属 “三有”保护动物。
经了解,热心市民系景谷县一个体老板廖某忠。这2只环颈雉,是从一名路边兜售的商贩手中购买来的。民警观察发现,这2只环颈雉体态健康,具备野外放生条件。4月26日,民警将2只环颈雉放归自然。
4月28日,景谷县凤山镇平寨村芒卡村民小组一农家乐老板陶某丽,来到景谷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主动上交1只鹦鹉。“这只鹦鹉我已经饲养了6年了,前段时间你们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时候,听民警说鹦鹉属于保护动物,我就赶紧送来给你们处理”。
经民警初步认定,该鹦鹉疑似大绯胸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下一步,景谷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将把该只鹦鹉送至普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救助。(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5月17日第1187期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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