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8-23 19:30:26|来源:环球游报
通讯员 李加燕
4月23日上午,永仁县人民法院法槌落下,以郑某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宣告覆灭。郑某洪、杨某欣等12人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2018年3月8日晚,永仁县永定镇乍石村委会沙坝火车站隧道口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涉案的郑某洪和罗某勇双方数十人各持木棒、砍刀等工具,相互追逐互殴,场面异常激烈,而互殴“战线”更是长达10余公里,造成双方1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辆微型货车、一辆摩托车损毁。
案件发生后,永仁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袁建新任组长的“2018.3.08”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以郑某洪为首的犯罪团伙还有其他违法犯罪,具备恶势力犯罪团伙要素,遂以涉恶案件对此案开展侦查。
正当专案组对案件开展进一步侦查的时候,2018年3月21日,郑某洪和罗某勇双方再次在永仁县某住宿区发生斗殴案件,造成双方4人不同程度受伤。案件的再次发生,专案组决定立即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经多方努力,至2018年5月20 日,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
经侦查查明:有多次犯罪前科的郑某洪在永仁古城农贸市场二楼经营一家酒吧,并时常组织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到酒吧赌博。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打处的罗某勇平时在永仁县城经营水果生意,罗某勇经常到郑某洪经营的酒吧参与赌博。2018年1月,已经债台高筑的罗某勇向郑某洪高息借款1万元参赌,几个回合下来输了个精光。罗某勇由于一直没钱还款,郑某洪多次组织人员催要借款及利息都是空手而归。后双方因借款和高额利息多次引发矛盾,多人多次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恶势力犯罪”,自2018年3月以来,先后在永仁县永仁古城农贸市场、新体育场、永广铁路沙坝隧道口等处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多次违法犯罪。
2019年4月23日上午,永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郑某洪及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进行了公开宣判。案件的成功告破和宣判,回应了全县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心和期待,彰显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提升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下步工作中,永仁警方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密的组织、最有力的措施、最突出的战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8月23日第1201期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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