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8-17 09:14:59|来源:云南民族旅游网
本网讯(记者 赵建云)6月30日下午3时许,大理州洱源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天森集团”开发的“凤凰城三期”施工工地,T22楼高空一根钢管坠落,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致使地面作业女工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天森集团” 项目转包施工单位“河南瑞锋建设有限公司”对死者(杨某某)进行了一次性60万元赔偿;工地两名工人把伤者(何某某)送到洱源县医院,对皮外伤进行处理后送回家。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洱源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挂帅的事故调查领导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善后。调查组成员单位7月5日上午专门在洱源县住建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召开了会议,就开展事故调查及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伤者丈夫杨某某说,他妻子被掉下来的钢管掉砸伤背部,另一女工被当场砸死,刚好趴在他妻子身上,死者身上的血也淌他妻子身上。之后,工地两个工人将伤者送到县医院做外伤处理后就回家了。
“事后我发现老婆一到天黑就叫害怕,说那个死掉的女工来找她,白天还好点,晚上更本无法睡觉,手脚无力,精神状态很不好。”杨某某说,经他再三要求,施工单位才送何某某到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治疗。
记者注意到,8月5日,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部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称:患者何某某(女,44岁),因受到极度惊下,出现惊恐不安、幻觉失眠,诊断为应激性障碍;每周一次到门诊治疗,需要三至六个月疗程,不适随诊。
岂料,伤者由于过度惊吓导致惊恐不安、幻觉失眠等病理现象接踵而来。由于死者身体曾压住了伤者,血留在了伤者身上,造成伤者外伤虽然愈合,但心理上留下了阴影,医院诊治伤者疑似患上精神病,伤者家属与施工单位因赔偿问题而产生了分歧。
伤者家属要求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14万,而施工单位认为“狮子大开口”,到目前为止,施工单位除垫付医疗费外,协商赔付一直没有结果,就连伤者的劳务费也没有支付。
杨某某说,他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医院要求的6个月疗程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补偿和治疗期间的交通等费用,一次性赔偿14万元,但施工单位认为他是“狮子大开口”,只愿意赔付3、4万元。
“我们是开发商,客观上讲,施工单位赔偿多少钱与我们无关,但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如果能谈,赔偿3、4万元就差不多了。不能谈就走司法程序。”洱源县凤凰城地产开发商“天森集团”副总李某某说。
河南瑞锋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洱源县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当时商量赔偿伤者2、3万块钱。后来,她又不愿意,提出精神赔偿。这就过了,我认为,伤者不能要那么多,不过我们会继续同她协商处理。”
8月14日,受到激度惊吓的何某某精神状态不好,丈夫杨某某连夜将其送到大理州精神病院治疗,因施工单位迟迟没有向医院提交住院费用,直到8月15日晚上,在洱源县委宣传部部长的关注下,施工单位预交2000元治疗费才住进医院;16日医院检查治疗,预交费用超支1300多元,患者无奈之中提出出院时,施工单位又向医院追交治疗费1400元。
伤者何进香虽然住进了医院,她能否得到正常治疗康复出院?治疗费能不能得到保障?其丈夫杨某某的诉求,能否得到公允?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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