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9-09-12 21:41:28|来源:环球游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孙可智)对一线的执勤交警来说,每天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各式各样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是屡见不鲜。可在近期的一个晚上,一位“吹爆”酒精测试仪的驾驶员,着实惊吓到了蜀黍。
9月2日20时,高某某驾驶一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到姚安县栋川镇汽车客运站路段时,与朱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朱某某受伤,两车部分损坏。在民警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高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于是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高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让人吃惊:高某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竟高达320mg/100ml!(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随后,执勤民警将高某某带至姚安县人民医院,请医护人员对高某某的静脉血样进行乙醇含量的定性、定量检验。
目前,该男子正在等待血液的检测结果,若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将涉嫌危险驾驶,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9月13日第1203期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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