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0-12-24 23:42:00|来源:转载于网络
云南民族旅游网讯: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遴选了一批“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并集中通报,昌宁县入选全国“十三五”搬迁工作成效明显县,为云南省入选的9个县之一。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中,昌宁县立足昌宁贫困山区实际,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聚焦“建”字、“管”字、“营”字,确保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自2015年开始建设以来,昌宁县共完成投资20.22亿元,建成了60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和8个分散安置点,实现搬迁安置4251户173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3户13532人,同步搬迁户998户3777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围绕“搬得出”要求,昌宁县坚持精准识别搬迁对象,聚焦“建”字“挪穷窝”,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着力降低成本,加快安置区建设,让贫困群众尽快搬离“穷山沟”,实现“搬得出”。搬迁对象坚持精准识别,共搬迁基础设施落后、房屋简陋、产业单一、生产方式落后、生活水平较低、地灾隐患突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困难群众 4251户 17309 人,搬迁户中建档立卡户占比达 78.18%。工作落实做到高位推动,采取明确了“双点长”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并将 60 个集中安置点按照工程进度和搬迁进度,由慢到快分为“红、黄、蓝、绿”4 个类别,确保按质按量如期竣工。成本控制实现“四减一增”,在按标准控制建房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增减结合降低建设成本、精简设计“减”造价、用活政策“减”投入、竞争谈判“减”支出、农户参建“增”收入。
围绕“稳得住”目标,昌宁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搬迁群众主体作用,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实行“选址—建设—治理”全过程管理服务,聚焦“管”字“换穷貌”,让搬迁群众既“安居”又“宜居”,实现“稳得住”。项目建设前,精心选址顺民意,60 个安置点中,就县城建设 1 个,就集镇建设11 个,就主干道建设 52 个。项目建设中,精致建设暖民心,通过引导搬迁户成立安置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等方式,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实行居住、种养分离,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现代生活理念。项目建成后,精心治理聚民力,新成立党支部 28 个,成立社区管理机构 71 个,推选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 157 人。
昌宁县始终把“能致富”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终极目标,突出“长短结合、远近结合”的产业和就业帮扶理念,聚焦“营”字“拔穷根”,科学规划配套增收致富体系,通过“三个一批”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解决搬迁户后顾之忧,实现“能致富”。建设产业基地,促进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增收,建成 3 个万亩、5 个千亩、25个百亩规模农业扶贫基地,带动搬迁户 2763 户。扩大就业拓渠道,确保搬迁群众依靠务工增收,全县累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 13874 人次,实现就业4425 人。探索多种经营,引导搬迁群众转项经营增收,引导群众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林地经营权,实现迁出地资产变资本,规划配套建设有收益、市场发展前景好的规模养殖区、农贸市场、农产品加工厂等固定资产增加固定财产性收入,扶持 489 户搬迁户从事商贸行业、238 户搬迁户从事服务行业、65 户拆迁户发展乡村旅游相关行业。
据了解,昌宁县将持续加大对搬迁群众的扶持,不断补齐设施短板,壮大产业基地,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主体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努力将搬迁安置点变成乡村振兴的样板,将搬迁安置群众培育成新时代的新农民。(吴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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