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3-11-08 15:40:56|来源:转载于网络
本网讯:“感谢检察官的帮助,附条件不起诉后,我的孩子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感谢检察院,经过你们的心理疏导,我现在已经从这次伤害中走出来了;钟检察官,你们制发的关于未成年人文身的检察建议我们已经整改完毕了,一起去看看吧……”临近年底,龙陵县“雨城护未家园”办案团队的办公室电话变成了热线。
今年来,县检察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理念,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刑事办案+N”工作模式,努力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
刑事办案+综合帮教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教育程度、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方面作全面社会调查,有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行为矫正等帮教工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奠定良好基础。今年来,我院开展跟踪帮教22人次,做到“一案一回访”“一人一帮教”,开展心理疏导39次,助力15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协助1人开展生活安置、提供临时照料、协调转学。
刑事办案+司法救助
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着力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未成年人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始终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向未成年被害人或符合条件的其他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20年以来,我院司法救助未成年人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5万元。
刑事办案+家庭教育指导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监护缺位的涉案家庭,通过发出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责令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将亲职教育特殊预防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圆桌谈心、个性化指导等工作,为监护人有效履职、修复亲子关系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今年来,我院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5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和督促监护令共30份,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覆盖率达到100%。
刑事办案+法治宣传
发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优势,由15名业务骨干受聘担任1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以课堂讲授、玩游戏、看普法视频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持续送法进校园,深化检校合作共建,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在积极推动法治进校园的基础上拓展多元化宣传形式,利用“六一”儿童节、检察开放日等时机,通过“参观+法治宣讲+有奖问答”的形式,让未成年人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沉浸式学习法治知识。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以更贴近生活的形式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今年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法治便利店”“邀请学生观看法治电影”等主题活动6次,发布普法短视频5期,拍摄《与光同向,与法同行》警示宣传片1部,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主题法治讲座30余场。
刑事办案+社会治理
以“我管”促“都管”,实现“1+5>6=实”的效果,与教体局、公安局、工商联、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建立多项工作联动机制,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与司法保护共同落实落地,互相融通,织密“一张未成年人保护网”。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案件线索强制报告和移送、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机制建设。今年来,先后对教职工、医务人员等开展强制报告专题培训5场次;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村(社区)干部开展宣传40余次;联合教育部门对教职工等从业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及时通报,堵塞漏洞死角,把好“源头防范关”。
就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辖区内相关场所、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今年来,我院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7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联合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酒吧、KTV、旅馆监管、社区矫正等涉未成年人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专项督促综合治理工作,压实各部门责任,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管控,降低重点区域案发率,推动全区域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架起一条不容触碰逾越的“高压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下一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发挥好检察职能,积极创新,推动“刑事办案+N”工作模式向更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构筑更专业、精细、高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龙陵县人民检察院 李欣璐)
来源:龙陵县委宣传部
编辑:尹达天
审核:吴敏昆
终审:尹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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