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05-18 14:35:43|来源:转载于网络
“参加此次庭审,深受警醒,这既是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更是一次生动深刻的纪律规矩学习教育机会。”参加旁听云南景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贿案庭审的民营经济人士一致认为。
5月17日,为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守法诚信的典范,昌宁县工商联、昌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组织近30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旁听云南景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贿案庭审。
据悉,该县历来重视“两个健康”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该县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以优化营商环境“阳光行动”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正面教育+反面警示的方式,努力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效性和附加值。在反面警示方面,除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网络推送典型案例外,更加注重庭审教育,着力用旁听庭审的“现场感”震撼非公经济人士的内心。
“案例就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后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不断增强纪律定力和道德定力,牢固树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办事意识,维护好正常的商业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在旁听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单位行贿也会处罚相关管理者,严重的还会被判处刑法,甚至导致企业灭亡……企业要时刻谨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守法诚信的企业经营者,不断提升自身法律意识和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良性健康发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观摩企业代表作警示。
据了解,该县通过组织非公经济人士旁听企业违法案件庭审,不但使非公经济人士受到了警示,筑牢了“法律底线不容触碰”的“红线”意识,更明确了“守法诚信经营是企业健康、长足发展重要保证”的思想认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县将持续开展庭审教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企业排查、防控法律风险,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不断营造“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供稿:昌宁县工商联,洪浩英)
来源:昌宁县委宣传部
上一篇:茈碧湖幸福河湖画卷栩栩绘就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