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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这五年:履职尽责为人民

2024-11-26云南民族旅游网

凝心聚力促发展 履职尽责为人民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眸

记者 瞿姝宁

云南网讯  心怀人民不负使命,辛勤耕耘履职前行——过去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云南“三大定位”战略目标,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推动各项工作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为云南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 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所在,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感受。

总结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是最突出的特点。五年来,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积极发挥常委会党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省委的领导下开展,使省委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实践,使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有力促进了云南改革发展稳定。

以地方立法工作为例,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正式形成了立法项目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同时,全省各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建立健全了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和党组工作制度。“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只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说。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地方立法成绩显著 有力发挥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出台关乎社会治理,也关乎百姓福祉。2014年、2016年,我省先后两次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保障云南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其中延长婚假、女方生育假和男方护理假时间等规定,彰显人性关怀,受到群众欢迎。2017年1至10月,全省出生二孩同比增长26.24%,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迈出可喜步伐。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云南跨越式发展的新需要,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维护权益,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成效明显。

围绕促进跨越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先后制定发展规划条例、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修订旅游条例,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产业优化升级。着眼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并修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法制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修改了安全生产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规,维护职工权益,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依法解决合理诉求。

“以立法保障‘三个定位’建设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着力方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聚焦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批准楚雄州民族教育条例、景谷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一批单行条例。聚焦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地方立法;制定了水土保持条例推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修订林木种子条例保障森林云南建设;作出了关于环境保护税云南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强化约束机制,推动减少污染物排放。聚焦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制定边境管理条例,有效解决边境管理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推动全面互联互通;批准昆明市制定会展业促进条例、高新技术开发区条例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发展。

监督工作成效突出 助推改革发展促进民生改善

“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旅游模式为何屡禁不止”“整治黑旅游车、黑导游有哪些措施”……在2016年7月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一场“热辣”的现场问答“考试”让多名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呼“压力山大”。这五年,专题询问已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常规动作”,随着《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的出台,询问什么、怎么询问、跟踪问效等环节更加有章可循。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责任,紧紧围绕关系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监督工作。

围绕督促落实新发展理念,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调整“十二五”规划,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两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组织视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情况等报告。

为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省人大常委会完善预决算初审机制,依法将审查范围从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延伸到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和政府债务,把审查监督重点从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延伸到支出政策、资金绩效和预算公开。“我们选择涉及民生和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部门,连续5年全程跟踪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2017年1至7月全省预算支出进度比2012年同期提高了18.8个百分点,项目预算支出细化率从2012年的34.1%提高到了2017年的61%。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5年专题调研整乡推进和产业扶贫,2016年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专题调研12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2017年,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昆明、楚雄、西双版纳3个州市9个县18个乡镇100多户农户,开展专项督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硬战。

同时,围绕落实保障民生工作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义务教育法和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紧盯健康云南建设,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艾滋病防治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等。

拓展深化代表工作 更加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傣医药是我国的四大民族医药之一,然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43种傣药制剂只有8种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既不能满足患者需求,也制约了傣医药产业的发展。为此,张美兰代表多次深入村寨和傣医药产业第一线开展调研,提出关于将傣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国家及省医保药品目录的建议。建议交办后,相关部门很快作了答复,但依然没能解决“傣药纳入医保”这一根本问题,张美兰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回执”栏里写下“不满意”三个字。之后,承办单位多次前往西双版纳州进行调研,并与其面商。很快,建议办理有了新的进展,43种傣药制剂被全部纳入了省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并于2016年9月纳入了省医保支付平台,困扰群众多年的使用傣药制剂医保报销问题得到了解决。

“当人民的代表,就要民有所呼、我有所为。”这是张美兰代表对“人大代表”的理解。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重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汇聚民意、集中民智。600多名省人大代表肩负使命,书写出一个个“为民代言”的履职故事,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有序参与政治而努力。

为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6期1000多人次,积极推进远程培训学习平台建设,实现新任代表和基层代表培训全覆盖;搭建信息化平台,及时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定期寄送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有效保障了省人大代表特别是在基层工作和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另外,探索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全面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健全代表退出机制,督促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代表是一个‘桥梁’,既要联系国家机关,也要贴近群众”。每位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并进一步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保证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同时,制定并修订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搭建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代表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坚持统一交办代表议案建议制度,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督促重办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先后组织代表视察27个政府部门的办理情况,并对其中18个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促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深化改革强自身 与时俱进提高履职能力

如何使人大常委会工作适应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这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以改革创新促履职、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交出了一份自己的答卷。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改革要求,着力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批改革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46项,出台重要制度性规范33项。

推动科学立法——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了17件法规案,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有效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修改了立法条例,分期分批进行立法授权,增加了15个地方立法主体;制定和修订了法规立项办法、立法技术规范、立法评估办法等8项制度规定,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凝聚社会共识。

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在全国各省市中首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并对政府环保工作进行评议打分,持续跟踪问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修改了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完善人大履职工作制度——持续开展大规模的工作调研,形成47项研究成果,研究制定和修订关于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等26项重要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依法议事的水平和效率。健全专家顾问制度,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完善立法和司法监督咨询、预算审查咨询等专家库,有效发挥智库作用。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

在全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制度建设,机关作风得到持续改进提升。

编辑:李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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