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警方 机动车限行禁行宣传和整治有成效
2024-11-23云南民族旅游网
本报讯(通讯员 普德辉)为创建“美丽县城”、“国家卫生县城”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5月以来,华宁公安交警、城建监察、农机、宁州街道办事处、市监等部门联合,持续加大限制部分车辆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及对停车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的宣传和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检查评定在即,为进一步推动主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县城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县城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多措并举、从严从实推进县城中心城区部分机动车限行管理工作。
工作中,各执法小分队人员提前到岗,上路执勤,加大对辖区各路口、路段的巡逻及定点检查力度,坚持以“宣传教育、警告、劝阻、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首先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好、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华宁县中心城区限制部分车辆通行及规范停车行为告知书》,自2019年5月6日起,每天7时30分至21时30分,禁止载质量750千克以上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载客三轮摩托车、载客三轮电动车在中心城区通行。确需驶入城区通行的车辆,应当到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公安交警、城建监察部门主动深入货运企业、货运停车场、建筑工地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源头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配合限行工作。
开展集中整治,在中心城区对部分机动车限行禁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进入中心区域和重点道路的部分限行机动车。并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适时监控,实施抓拍、处罚,切实抓好了县城中心城区部分限行机动车专项整治。同时,通过邀请新闻媒体随警参战,营造浓厚整治声势。
截止5月31日,共引导、劝返车辆3000余辆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17起,共抓拍违反限行规定车辆1006起,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法,净化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机动车限行禁行宣传和整治取得良好成效。(文章来源环球游报2019年6月7日第1190期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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