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分局为被害人追回损失11万余元
2025-03-12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周发兴
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联合网安大队通过三天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人,江川分局为被害人追回被盗损失11.8万余元。
1月18日22时许,江川区大街街道的金某打电话到公安机关报称:他放在自家轿车上的13.7万元现金被盗,请求查处。接警后,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刑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了解,报案人金某经营着一家烟花爆竹企业,当天晚上他将收来13.7万元货款和驾驶证等物用一个皮包装着放在自己的尼桑轿车副驾位上,因为当时金某忙着安排工人下货,下车时竟然忘了锁车门,等他忙完后出来就发现放在车里的钱包不在了。
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家住江川区大街街道马料庄村的前科人员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1日早上,民警在江川一宾馆内将宋某抓获。经审讯,宋某对盗窃金某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宋某交代,他2011年曾因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7年2月份才刑满释放。因为好逸恶劳,宋某基本上不回家,整天和朋友在社会上鬼混。最近一段时间,因没钱支付生活开销,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1月18日21时许,宋某独自一人在路边寻找作案目标,当他走到江川区大街街道宁海路与江通路交叉口金某家烟花爆竹铺面门前时,发现一辆尼桑轿车的副驾驶室座位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皮包,宋某发现车门开着,但因当时附近有人在搬运物品,不敢下手。宋某在附近等了10多分钟后见搬货的工人走了便乘机将轿车副驾驶位上的皮包盗走。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皮包内竟然有大量现金,大概数了一下有13万多元。为了安全起见,宋某从皮包内拿出两万余元用于消费挥霍,把剩余的钱和皮包藏在一个沙厂里。在宋某的指认下,民警在其住处和藏匿赃物的沙场一共查获11.8万余元现金和金某的驾驶证等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1月26日A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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