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幸福楚雄 共享“绿色生活” —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掠影
2024-11-27云南民族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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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辉 李建明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杨德祥 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着力突出生态功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格管理,努力在“爱绿、植绿、护绿”等方面下功夫,着力建设山水生态宜居森林城市,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3月13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楚雄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显现滇中绿海福地 楚雄市是全国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楚雄州的州府驻地,地处滇中腹地,1983年9月撤县建市(1950年1月建县),国土面积4433平方公里,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5个乡镇、153个村(居)委会、2834个村(居)民小组,有汉、彝、回、白、苗等22个民族。2016年末,全市总人口59.85万人,其中彝族人口11.11万人,占总人口的18.6%。杭瑞高速公路和成昆铁路穿境而过,是省会昆明通往滇西8州市的必经之地,是云南省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重要节点,素有“省垣门户、迤西咽喉”之称。彝族“十月太阳历”“火把节”“民族赛装节”“十二兽舞”“毕摩文化”等彝族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被誉为“铜鼓之乡”。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楚雄的发展,楚雄市被省列为滇中优先发展重点城市,与昆明、曲靖、玉溪构成滇中城市群,综合实力不断提升,2016年被评为云南省县域经济“10强县(市)”。2017年,预计可实现生产总值36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3635元和10876元,增长9%和10%。境内有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200个最适合人居的中小城市”“省级园林城市”“核桃油之乡”等称号,被誉为“滇中绿海”“西南氧吧”。 致力打造滇中绿海 楚雄市始终把生态作为立市之本,深入推进“森林楚雄”建设,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城市美化与城市绿化并重、中心城区绿化建设与城乡统筹并重,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凸显城市特色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山水生态宜居森林城市。楚雄市在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之前,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5大体系40项指标中已有29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接近及未达标的11项指标中有5项只需提升完善,即可达标,通过长期的生态保护和建设,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6年11月,楚雄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决策,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贯彻生态立市战略的具体实践,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6年12月14日,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对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给予备案,并支持楚雄市启动森林城市建设;楚雄市及时组织编制《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于2017年3月26日通过专家组评审。创建以来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16.88亿元(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28类130个重点项目,全市森林面积达34.15万公顷,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8%,城市建成区绿地、绿化覆盖率、绿质提升显著增强,全市新增绿地面积336.44公顷,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1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17平方米,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以上。截至目前,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5大体系40项指标标准,楚雄市创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 创建滇中绿海增氧纳福 坚持以科学理念引领森林城市创建。以科学规划为龙头,绘就城市发展蓝图。在创建之初,楚雄市就以超前的理念引领创建工作,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创建工作。紧盯一个目标,坚持三种理念,把握三个原则。紧盯一个目标:以《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引领创建,构建“西屏东城、一核三廊、两网多点”的空间格局,实施城郊山体森林景观、森林提质、景观公园绿化、森林水岸、森林通道、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等重点工程,努力实现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乡村林果化;实现城市森林与历史人文相结合、生态休闲与城市建设相交融;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三种理念:坚持“绿色为本”理念,大幅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乡绿化水平,形成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森林城市格局;坚持“生态自然”理念,将山、水、湿地、植被作为一个生态整体来构建;坚持“百年成林”理念,常态长效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把握三个原则:一是生态惠民和产业富民并进,通过各种工程造林和社会造林,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二是景观绿化与历史人文相融,立足楚雄特色,在绿化设计、园林布局、城市景观中融入地域文化元素;三是城市添绿与乡村造林一体,加快构建贯通城乡的一体化绿化生态网络,努力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绿色生活品质之城”。我们以科学的理念谋划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森林工程的大推进、绿化面积的大拓展、绿化品质的大提高、城乡人居环境的大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大提升。 坚持以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森林城市创建。高位推动,组建工作班子,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27个部门、15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挂图作战,倒逼推进。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方案”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围绕5大体系40项指标要求,细化量化目标体系,实行条目化管理,制定项目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乡镇、市属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考评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权重及分值,严格组织考核,切实把责任压实压紧,强力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坚持以重点工程带动森林城市创建。突出重点,围绕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目标,实施“五大创森”工程。一是实施“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投资3.15亿元对太阳历文化园等城区5个公园进行提升改造,着力打造园林精品,20公顷以上大型生态游憩场所达7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二是实施“增绿补绿”工程。突出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好森林公园和生态景观带,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各类公园、游园、绿岛等,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在村镇建设上“林村相依”,构建森林乡村体系,以交通沿线、农田林网、镇村驻地、村庄庭院等为重点,同步创建了一批森林小镇和绿色村庄。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30个,紫溪彝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树苴马家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树种选择上坚持乡土化、多样化、自然化的理念,按照“上乔、中灌、下花草”绿化种植模式,栽种适宜春夏秋冬的乔、灌、草等乡土绿化植物,完成乔木种植38.42万株,灌木种植1408.57万株,绿篱种植387.65万平方米,城区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占到绿地面积的66.54%,森林覆盖率达76.93%,实现市民出门500米范围内有公园绿地、“人在景中、城在林中、森林抱城”目标。三是实施“林荫环道”工程。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专线、铁路和市乡道路为重点,抓好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让公路线、铁路线变成绿化线、风景线,街道树冠覆盖率达32.73%,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7.06%,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1.34%。四是实施“绿色水岸建设”工程。对城区“一江两河”实行以水引绿,改造绿化面积7.1万平方米,水岸林木绿化率为86.32%,形成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错落有致、自然和谐的景观带,努力建设“抬头不见太阳、低头不见土壤”的街道绿化。同时,利用生态景观打造城市慢行系统空间,建成自行车、人行健康绿道86.6公里,建设自然和谐的市民活动场所。五是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工程。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组织形式,规划义务植树基地和绿化点。通过“认建认养”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资植树和单位认捐树木活动,2017年州市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捐资746.86万元,推动义务植树向大众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提高义务植树的参与率和尽责率。授予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森林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称号,授予楚雄紫溪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授予新村镇杨梅树村小组等6个村庄“森林村庄”示范村称号。 坚持以机制创新加速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争取农发行贷款支持,投入创森资金3亿元,切实推进130个森林城市创建重点项目、城市绿化主要工程和15个乡镇集镇绿化项目。同时,编制了5.4亿元的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融资工作,争取落实贷款资金2亿元,为森林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坚持以全域理念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凝聚州市之力,上下联动,城乡统筹,以全域理念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有效实现由局部向整体、从典型示范向连片建设转变。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为抓手,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分阶段、有重点、递进式推进创建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联动性和整体性,以共性目标的落实带动个性目标的实现,以专项行动的实效夯实联动创建基础,形成城乡共建、联创联动、互相促进、各有侧重、齐头并进、共享发展的良好格局。 坚持以全民总动员参与森林城市创建。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宗旨,积极发动全社会参与,营造“高位推动、部门协作、州市联动、群众参与、创森成果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以浓厚的社会氛围推进创建工作,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并重,在全社会厚植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对分布在城区的125株古树名木建档立卡挂牌保护,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监护人”;对彝海公园定植的169株清香木、黄连木、滇朴等大树采取由单位或个人自愿的方式组织认捐冠名挂牌,实行协议管理,认捐者享有监护权、知情权和树木的标志权以及冠名权。充分利用宣传牌、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条幅、LED显示屏、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形式,大力营造创森良好社会氛围。发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0万份、《创森知识宣传手册》1万份、捐赠倡议书2万份,在州、市电视台滚动播放《鹿鸣青城》创森宣传片和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在人员集中区域和显著位置制作创森宣传标牌300余块,设立大型单立柱广告牌16块,投放公交车车身广告50余辆,设置卡通人物标识牌300余块,布置围挡宣传牌5000余平方米,制作完成《青山绿水彩云间》创森宣传片,不断加大创森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创森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坚持以发展绿色经济促进森林城市创建。坚持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走“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可持续发展路子,以林养林、以林富农,以创森推动发展,以发展促进创森,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模式。积极发展以森林为依托的种植、养殖、旅游、休闲、康养等生态产业,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大的林业龙头企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全市核桃种植面积达113.4万亩,花椒11.57万亩,林业产业龙头企业9家,2017年实现林业总产值30.6亿元,同比增长15%,为山区农民群众精准脱贫、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激发了森林城市的绿色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了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紧紧围绕《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目标任务,高位推动,精心组织,快速推进,采取边申报边建设边宣传的措施,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省、州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按照州市总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全民参与、全域绿化的要求,坚持“高标准、有特色、创一流”的原则,突出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工作。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楚雄市发展带来了四个根本性转变,取得四大成果。四个根本性转变:即从“森林围城”向“森林进城”转变,从“山上植绿”向“城乡覆盖”转变,从“森林营林”向“森林经营”转变,从“部门创森”向“全民创森”转变。取得四大成果:一是生态文明成果共建共享。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乡村,全面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愉悦了身心,全社会营造出爱绿、植绿、护绿的绿色意识,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幸福感和城市归属感不断增强。二是生态保护全面提质。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绿扩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全面提升营造林质量和效益,让楚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加清新。三是绿色产业蓬勃发展。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特别是山区林农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以种植养殖业、非木质采集业为主的林下经济,实现生态创建与兴林富民的有机统一。四是全面提升城市品位。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楚雄绿色可持续发展,提升楚雄整体形象,增强楚雄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将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和游客前来兴业、置业,实现招商、聚才、创业、富民、强市等多赢局面。 一路前行添彩滇中绿海 健全机制,切实加大绿化管护力度。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不断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重栽轻管”问题,加强栽后管护,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强化灾害防控,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写好绿与洁“文章”,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在多种树、种好树的基础上,抓好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推广,强化环境保护,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目标。 改革创新,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创森工作的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PPP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创森工程项目中,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金整合、融资支持、各方联创”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通过共建、捐建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鼓励部门、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认购绿地,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资绿化,通过土地流转、公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以较少的成本取得较好的造林绿化效果。 营造氛围,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把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快建立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和文化基础。通过绿色发展,大力传播绿色理念,让植绿、护绿、爱绿的意识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城乡居民心中,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楚雄市通过创建国级森林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实现质的提升,竞争力不断增强, 2016年荣获县域经济“十强县”,投资影响力和吸引力大幅提高。2017年12月24日至25日,国家林业局考核验收组对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核验。2018年1月9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率调研组到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调研。2018年3月13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楚雄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下一步工作中,楚雄市将抢抓机遇,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全面推动楚雄市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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