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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倾听芦笙舞的民族

2024-12-29云南民族旅游网

 核心提示:苗族,现有人口738.3万人(1990年),居少数民族中第五位。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广东、海南等省、区。在黔东南和湘鄂川黔的交界地带(以湘西为主)有较大的聚居区。苗族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之一。

 

苗族,现有人口738.3万人(1990年),居少数民族中第五位。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广东、海南等省、区。在黔东南和湘鄂川黔的交界地带(以湘西为主)有较大的聚居区。苗族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之一。
根据史籍记载和传说,苗族先民殷周时代已在今湖北清江流域和湖南洞庭湖一带生息。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巴蜀、夜郎以及荆州都有苗族先民活动。秦汉时,大部分苗族先民在武陵郡、牂柯郡、越巂郡、巴郡、南郡等地区定居,小部分继续迁徙到黔东南都柳江流域。
苗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截止2011年底,云南有苗族121.19万人,占云南人口总数的2.62%(摘自《云南统计年鉴2012》)。苗族居住较为分散,全省各地几乎都有分布,人口在5000以上的县有123个,超过5万人的有广南、金平、屏边、马关4个县。
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有湘西、黔东、川黔滇3种方言。川黔滇方言中又分7个次方言。由于居住分散,各自所处的环境条件不同,又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支系。这些支系之间不仅自称不同,习俗各异,而且语言也分属不同的方言,有的支系相互之间甚至不能直接对话。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重视崇拜山神、树神、猎神、雨神、火神等自然神教,遇有暴风骤雨,要烧黄腊祭鬼;小孩生病,要拜献石头神;大人生病,要杀猪祭水井神,并取“灵水”治病;家有不幸,要“做牛鬼”,即“推牛还愿”,祈求神灵保佑。相信财神,并有“开财门祭”,即钉一尺红布于门上,魔公呛咒,杀鸡献祭,以示求财。祖先崇拜在苗族中也很盛行,最大的祭祖节日是每年秋后的“西松”节;平时家人遇到认为不吉利的事,或做恶梦等,要杀鸡祭祖,并请魔公呛咒转达子孙对祖先神灵的祈求。部分苗族也信仰道教。祟奉观音、关帝、天王菩萨和盘瓢等神。有的苗族称巫师为“白马”,有的称为“昂”,有的称为“宛能”,昭通部分苗族称为“波摩”。“波摩”曾有用汉文书写、读士音的经书。近百年来,基督教、天主教传入云南苗族地区,并在昭通、楚雄、曲靖等地分别成立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演中分会(在富民)、基督教布道公会(在禄丰)、西南基督教联合会(在元谋)、西差会的内地会(在武定)以及石门坎教堂等教会组织,致使部分苗族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
苗族的民间文学浩如烟海,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主要有史诗、叙事诗、故事传说、民歌等。苗族古歌:流传在黔东南地区的创世史诗。全诗有万行以上,分四部分,共12首,即“开天辟地”歌四首、“枫木歌”六首、“洪水滔天歌”和“跋山涉水歌”。这部神话叙事诗通过丰富奇妙的想象,生动地反映了苗族先民对天地、万物及人类起源的解释和他们艰苦奋斗开创人类历史的功绩。苗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和艺术。诗歌一般是五言,间有七言或自由体,分别为古歌、理词、巫歌、情歌、儿歌等。现代苗族作家沈从文、陈靖等创作了大批文学作品。
苗族的医药学历史久远,早在西汉刘项的《说苑辨物》中就有记载。苗医内容十分丰富,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和乡土气息,仅苗药就多达千余种。在诊断上分内科三十六症,外科七十二疾;在医疗方法上分放血疗法、拔罐疗法、抽箭疗法、熏蒸疗法等。
苗族民间音乐主要有歌曲和芦笙调两种。芦笙曲约百余种,优美动听,颇有民族特色。苗族的乐器分为打击乐器和管弦乐器两种,主要有芦笙、唢呐、芒筒、萧筒、木鼓、板凳等。
苗族舞蹈均以乐器伴奏,不少舞蹈是以伴奏的乐器名命名的。有芦笙舞、板凳舞、铜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
苗族的民间工艺不仅丰富,且历史悠久。一般分为女制工艺和男制工艺两大类,每一类下又有多种工艺。女制工艺有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等,男制工艺有银饰制作、竹器。
苗族服饰式样繁多,色彩艳丽。苗族有“好五色衣裳”的记载;唐代大诗人杜甫也有“五溪衣裳共云天”的著名诗句。苗族妇女的服装有百多种样式,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苗族服饰的衣料以自织自染的棉为主,丝绸、麻布较少。不仅有性别、年龄的区别,而且有盛装、中装与平装之分,更有地区性的差别,特别是妇女服饰,极为绚丽多姿。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女子服饰式样最多,有130余种,仅贵州就有101种。在贵州、云南、川南、广西、海南岛等地,穿百褶裙,但长短不一,以黔东南差别最大,有的到脚面,有的超过小腿肚,有的过膝,有的仅30厘米左右,但以裙到小腿肚最为普遍。颜色为青、蓝、白,裙面有绣花、挑花、镶花,也有蜡染或素净的。上衣有大襟的,也有大领的。每逢节日妇女们走亲访友,头部、颈部、手腕都佩戴样式繁多的银饰。
男装:男子服装式样比较简单。贵州各地男子一般上身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也有穿右大襟短衣的),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裹青色长巾。冬天小腿部裹绑腿。在黔西北地区则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羊毛毡。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苗族一般都是住在靠山近水的坡地,或者河谷旷野之中,组成一个个的村落,周围有层层梯田和山林。通常都是同一个家族、同一种服饰的人家聚居在一起;同宗兄弟住在一个近邻的几个村寨,单家独户的现象是很少见的。每个自然村少则几十户,多则几百上千户。村寨都有供男人休息聊天的场地,周围都习惯种有枫树、柏树等,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砍伐村前村后的风景树。
吊脚楼是族传统的民族民居建筑。由于苗区山区多,平地较少,故人们只能靠山坡修建房屋,即吊脚楼。吊脚楼房基分上下两层,房屋朝外的一面是吊脚。这种吊脚楼均为三层楼。楼下底层一般作牛栏、猪圈,或者存放柴火等杂物;中层住人,开间与平房相同,在大门前多了一个较宽的走廊,走廓的外沿有供人坐的木板和数十根弯曲的木条栏干,这是姑娘绣花织布或者家人劳动之余乘凉和休息的地方。
平房是苗族民居建筑之一。为木质穿斗结构的传统建筑。建房前,先由木工挑选粗而直的木料作为房柱。由枫木作第一个中柱,中柱一般为5-7高。房顶为人字形,房屋通常是三间正房(个别富裕人家修五间正房),分上下两层,每间宽约4米,中间正房为堂屋。正中开大门,门的两侧各开一窗,与大门相对的板壁上安有祖先的香火、神龛。这是祭祀祖先、接待客人进餐和家人休息的场所。堂屋左右两大间,其中一间房中有四方火坑,坑中放一个三脚架,供煮饭菜和冬天取暖之用,火坑一侧为卧室,铺有地板;另一间铺有地板,隔成两小间作卧室。两旁的正房楼上作存放粮食作农具之用,有楼梯上下;厨房和舂米房一般设在正房以外的偏房里,其余牛栏、猪圈、鸡鸭窝和厕所都修在正房外的空地上。平房一般都是灰黑色瓦房,用青瓦盖顶,木板作壁。但也有个别由外地迁来的苗民,常住黄色茅草房。
在云南文山的苗族,用竹条编片作墙,抿上泥土,而后用草盖顶涂泥;云南昭通地区的苗族住“杈杈房”几根木杆交叉搭架,再盖以茅草,用竹片围住后再涂泥土。
总之,苗族各个地区过去的居住条件都比较差。新中国建立后,随着苗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的住房条件也不断改善。
苗族行一夫一妻制。男子继承财产,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权力。有父子连名制度,无姓氏,后来有些地区通用汉姓名。苗族婚姻缔结要经过三个过程:一是择配阶段,青年人通过游方、坐寨、踩月亮、跳花、会姑娘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二是订婚与结婚仪式,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三是从“不落夫家”到“坐家”,在湖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结婚后要住夫家。其他地区婚后当天或次日返回娘家,以后逢节日、农忙季节或夭家婚丧娶嫁之时,才接来住一段时间,这样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
苗族的殡葬方式,不视死者生前地位的高低,而是由其死亡原因决定的。老年人的寿终,青、壮年病殁,即正常死亡,一般要举行比较隆重的葬礼。凶死、暴死、难产死、上吊死,都认为是不吉利,不举行葬礼,实行火葬或二次葬,且不能葬入集体墓地。苗族的葬礼分为:历史上的岩洞葬、木棺土葬、火葬等。
节日很多,部分地区过苗年(夏历十月)。大部分地区过春节。四月八是贵州贵阳地区苗族较隆重的节日。另外各地还有龙船节、吃新节、赶秋节等。节日里有唱歌、踩鼓、吹芦笙、打秋千、爬杆、斗牛、赛马和各种体育活动,同时也是青年男女社交游方的好时机。
苗族的禁忌。 “四月八”这天,各家不得役牛;参加送亲的人们,一路上要小心行走,千万别把脚扭伤,否则会认为不吉利;人死后入葬一个月内,家里人不能婚嫁,也不能唱歌或吹芦笙;有的地方过年节不许杀狗,更不许吃狗肉;禁止在寨子周围挖土,禁止砍伐寨子周围的古树;同辈男女都以兄弟姐妹相称,最忌“姐夫”、“妹夫”之称。
编辑:李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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