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重视成年仪式的民族
2024-12-29云南民族旅游网
核心提示:瑶族现有人口210余万,在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12位。但分布却相当的广泛。以广西为主,湘、黔、桂、粤、滇毗邻地区均有分布。具体而言,广西壮族自治区的60多个县,湖南省的30余县,云南省的15个县,广东省的11个县,贵州省的20余县,及江西省部分地区均有分布,与汉、壮、苗、侗等民族交错杂居。截止2011年底,云南省有瑶族22.16万人,占云南省总人口数的0.48%(摘自《云南统计年鉴2012》)。“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特点十分突出。而且除部分居住在丘陵、河谷地带外,大部分均散居于五岭、十万大山、都阳山、雪峰山、罗霄山、六韶山、哀牢山等高山之上,故有“南岭无山不有瑶”之称。
瑶族现有人口210余万,在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12位。但分布却相当的广泛。以广西为主,湘、黔、桂、粤、滇毗邻地区均有分布。具体而言,广西壮族自治区的60多个县,湖南省的30余县,云南省的15个县,广东省的11个县,贵州省的20余县,及江西省部分地区均有分布,与汉、壮、苗、侗等民族交错杂居。截止2011年底,云南省有瑶族22.16万人,占云南省总人口数的0.48%(摘自《云南统计年鉴2012》)。“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特点十分突出。而且除部分居住在丘陵、河谷地带外,大部分均散居于五岭、十万大山、都阳山、雪峰山、罗霄山、六韶山、哀牢山等高山之上,故有“南岭无山不有瑶”之称。
瑶族源于古代的“长沙、武陵蛮”,原居于长沙、武陵两郡,即今之湖南湘江、资江、沅江流域和洞庭湖沿岸地区。后来逐渐向广西、广东、贵州、云南等地迁徙。生活习俗、文化特点,包括族称,亦随之产生区域性差异。历史上,瑶族的游耕迁徙多以血缘家族为单位进行。单家独户及全寨或几寨集体性游移情况比较少见。这种游移生活,既有翻山越岭的短距离移居,也有穿州越县的长途迁徙。纵观历史,瑶族的迁徙游动,主要是向西南方向进行的,即由湘地下桂粤,然后又入黔进滇的。现在居住在云南省的瑶族,都是由广东、广西迁移过去的。西双版纳勐腊地区的瑶族,有些还游耕到了越南、泰国、老挝等国的北部山区。
历史上,瑶族的称谓数量之多,在我国各民族中是十分罕见的。仅自称就有勉、优勉、门、金门、史门、敏、标敏、布努、布诺等60余种。他称更多达390余种。他称中,有的来源于图腾崇拜、祖先崇拜,有的来源于服饰的颜色,有的来源于头饰的特点,有的来源于发式的不同,有的来源于居住地域的不同,有的来源于居住地的地名,有的来源于游耕经济生活。新中国成立后,统一定族名为“瑶族”。
瑶族有自己的语言。瑶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瑶语支或苗语支,部分属于壮侗语族侗水语支。瑶语按照瑶族的自称,可分为“勉”、“金门”、“标敏”、“邀敏”四种方言。操勉方言的瑶族,除分布在广西、湖南、云南、广东、贵州和江西等省外,在越南、老挝、泰国、缅甸、美国和加拿大也有分布;操金门方言的瑶族,除分布在云南、广西外,在越南、老挝、泰国、缅甸、等过也有分布;操标敏方言的瑶族,主要居住在我国广西北部的全州、灌阳等县;操邀敏方言的瑶族,主要居住在我国粤北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方言间差别很大,四种方言之间彼此不能通话,而要依靠汉语来帮助沟通。瑶族四种方言是在秦汉以后形成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外因是由于瑶族先民大规模多次迁徙,造成地理上的分割;内因是由于瑶语自身的发展和演变的结果。
瑶族原无文字,凡买卖、借贷、婚约、传授知识等,常刻木(竹)记事,以作契证。称木契记事方法。瑶族原使用汉字,也使用一些土俗字。汉字与土俗字夹用,但不能完全表达瑶语。1983年根据瑶族勉语方言创制拼音文字,制定了《瑶语方案》从1983年起,广西在瑶族地区开设瑶文班,推行瑶文实验,收到效果。
瑶族信仰道教,崇拜多神。其中有自然神崇拜、英雄神崇拜和祖先崇拜及其他宗教仪式等。
瑶族的自然神崇拜源于瑶族先民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认识、认为山水万物都由神灵主宰。从而产生对山、水、天、地等的崇拜并认为这些自然诸神对人们的生、老、病、死以及人间祸福、兴败等均因它们是否保佑的结果,故对自然诸神顶礼膜拜。
瑶族民间文献多产于唐宋元明清各朝代。其内容广泛,大致可分为历史迁徙、族谱、家谱、文学、宗教、医学和农事等几大部类。其中,有的是专集,有的是单篇。内容包罗万象,犹如瑶族的“大百科全书”。这些文献都是以汉文书写的手抄本,十分珍贵。
历史文献著名的有《过山榜》、《祖图来历》、《瑶人分基来路总图》、《千家洞古记》等。主要是记述民族的起源、历史迁徙以及发生各种不幸的遭遇等。它是瑶族先民用汉文字书写于纸上、绢上或布上的一种历史文献,在瑶族民间广为流传在中外颇有影响。
主要是瑶族民间文学特别是歌谣手抄本,内容十分丰富多采。其中,以创世史诗《密洛陀》、《水淹天》和《盘王大歌》最为著名。宗教文献是瑶族民间文献的一大宗。据了解,仅在广西十万大山蝻屏乡山子瑶地区就发现有五十多本包括四十个科目约三十余万字的瑶族经典。
瑶族是一个能歌的民族。瑶族的民族音乐多用于祭祀先祖盘王和歌颂美好生活。
瑶族“信歌”人是瑶族民间以歌谣写信给远方的亲友或情人的一种形式。在瑶族民间,以这种形式互通往来的历史已经很久远了。《信歌》内容丰富多彩,有的反映旧社会的黑暗统治、朝廷腐败、阶级矛盾,有的反映瑶族历史上的迁徙,有的反映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之情等等。
瑶族“拉法”是瑶族民歌的一种。因一首歌中两次出现衬词“拉法”而得名。流行在湖南省江华、蓝山、宁远,广西贺县等地的过山瑶群众中,其声调却高亢、优美、辽阔,富有民族特色。
瑶族创造了许多独特的民族乐器。
牛角吹奏乐器。其历史久远,与原始狩猎等活动有关。多用水牛角制作,亦有用黄牛角的。广西南丹白裤瑶所用大牛角最富特色,瑶话称“纠”,长60—70厘米。以泡桐木管为吹嘴,插入牛角尖端,角口与用“那膏”树胶制成的管口相粘连。演奏时,左手托抱角底置胸前。音色浑厚悠扬。除独奏外,常与铜鼓、皮鼓合奏。广西融江流域瑶族的牛角以天然水牛角制作,瑶语称“姜”,用于丧乐。
竹筒琴。瑶族、壮族打击弦鸣乐器。瑶语因地区不同而称谓有异,南丹一带称其为扎绒或扎文筒;田林一带称为当奴。因其用一节竹筒制成,故又称竹筒琴。历史悠久,形制古老。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田林、隆林各族自治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地,历史极为久远。竹筒琴是我国最为古老的打击弦鸣乐器,它与我国古代流传的“竹铜鼓”、东南亚各国古代流传的“竹管形琴”十分相像。但因流传于僻壤山乡,史籍无载,直到明代才有记录。竹筒琴可用于独奏或合奏,演奏形式因地而异。在南丹一带,竹筒琴击弦击地并用,多与铜鼓一起合奏,常用于丧事悼念活动;在田林、都安等地,竹筒琴惯用击弦奏法,多用于独奏,每逢农历除夕、正月新春佳节或喜庆娱乐场合都要演奏,有时也与铜鼓合奏。
瑶族的舞蹈与狩猎、农事和祭祀等有着密切关系。同时,瑶族传统的鼓、歌、舞又常常融为一体,即鼓之、歌之、舞之。主要有长鼓舞、铜鼓舞和陶鼓舞等。
黄泥鼓和黄泥鼓舞:黄泥鼓属于长鼓中的一种,是居住在大瑶山上瑶族人民喜爱的民间乐器。这种鼓最特别的是要用大瑶山特有的黄泥浆来糊鼓面才能定准鼓音,所以人们便称黄泥鼓。用黄泥浆糊过的鼓面,由于鼓面湿润,增加了厚度,敲打起来发出“空央、空央”的双连鸣音,特别宏亮、动听,音传数里之外。黄泥鼓是用木质软韧而轻便的泡桐树木镂空两头制成。有公鼓、母鼓之分。黄泥鼓舞在民族舞蹈中独树一帜,一只母鼓相配四只公鼓组成舞群。黄泥鼓敲响之后,几位装扮漂亮的姑娘,手持花巾,踩着鼓点穿插其中,边歌边舞,高潮时,围观的群众情不自禁地加入歌舞的行列。
瑶族住房多建于高山上,以竹木结构或以土、砖为墙的“人”字形房屋为主。建筑结构分为:砖瓦结构、干栏式、竹木结构和木质结构的吊楼房。
瑶族民居善于因地制宜,有“半边楼”、“全楼”和“四合院”之分。
“半边楼”一般为五柱三间,两头附建偏厦,或一头偏厦,或一头偏厦前伸建厢房。大门多在屋头上层屋场偏厦间。此种建筑多为红瑶所建。
“全楼”相对“半边楼”而称;一般建于沿河一带或半山较平坦的一层地基上。规模及附属建筑与“半边楼”同。花瑶、盘瑶多居“全楼”。
“四合院”在较平坦的地面上连接修建四幢“全楼”合成的房屋,中间有一小块方形空地庭院,故称“四合院”。这种建筑仅为沿河一带红瑶富裕人家所居。
叉叉房:瑶族的“叉叉房”为竹木结构的草顶房。一般为三开间带前廊。前廊是歇息和家人团聚的场所。正房上方设有阁楼。阁楼下有火塘,用于起居和做饭。阁楼上为卧榻,有直爬梯供上下,虽然,这种房子受熏烟之苦,但很干燥。主要流行于我国云南的勐腊瑶区。
瑶族自古以来就以五彩斑斓的服饰而著称。据统计,瑶族服装的款式就多达100余种,头饰也不下100余种。一个民族具有如此之多的款式,实为罕见。这与瑶族各支系经济基础、生活环境、风俗习惯以及审美观念的不同有着密切的关联。?瑶族女子头饰,千姿百态。其中有宝塔式、飞檐多、凤头式、平顶式、帆船式、圆筒式等等。头饰还有妇插银簪,耳带银环,颈带银圈,腕带银镯,手带银戒指等。瑶族人民历来把银饰视为高贵、富有和华丽的装饰品。
女子上身服饰。一般是无领,无扣胸开对襟或开右对襟,捆腰带。在对襟两旁和袖口绣有花边或镶彩色布带。在上衣其他部分的装饰,因地区或支系的不同各呈异彩。有的披披肩,胸挂银牌或吊一束红绒线;有的从脖子至胸两旁的对襟处,以一大红绒线加以装饰;有的胸前围围裙,上衣的背后绣(或印)一方形图案等等。明代史料中曾有“瑶女佩文犀印、望之若神人”的记载。有的妇女也十分注意身后的装饰,如把若干条精美的绣花带垂吊于后腰带上,这在贵州和广西西部的瑶族妇女尤其盛行;也有的妇女肩背绣花包,佩带与穿着十分协调。云南、广西金门瑶妇女上衣的裁制尤其独特,上衣的前后摆均长于膝下,形成大三角形。前摆的花边镶于背面,穿着时,把前后摆往上翻卷,并将下摆三角状的尖端塞在腰带上,前后摆高于膝,形成双折叠式,镶在前摆背面的花边则露在外面。广西贺县土瑶妇女的上衣也有类似的裁制。相传,这种裁制与瑶族龙犬图腾崇拜有关。
女子下身服饰。各地表现不一。裤子,有的为长裤,有的穿短裤;裙子,有的穿长裙,有的穿短裙,也有的穿连衣裙。穿长裤的,在瑶族民间比较普遍,在裤脚口绣有花纹图案,云南勐腊县勉瑶妇女的裤腿全部绣有精细的花纹。穿短裤的,主要在广西金秀瑶山的花兰瑶、坳瑶及广西防城县的花头瑶和广东连南县的八排瑶妇女中流行。
女子腿饰。瑶族妇女的腿饰颇考究。凡穿短裤或穿裙者,均捆绑带。绑带一般都绣有自己喜爱的花纹图案。也有的以红丝线等加以装饰。带既可以护腿,又是一种装饰品。
男子头饰。瑶族男子的头饰有如下三种:一有的分别包红、黑、白蓝头巾;二有的留长发,在头顶上束发髻,扎红头绳或盘长发。
男子上身服饰。瑶族男子上身的服饰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穿无领衫,开右对襟,布纽扣或铜扣;另一种是穿唐装,立领,胸开对襟,布纽扣,设两个兜,捆腰带;再一种是穿夹衣,无领、无袖,开胸对襟,有扣,下摆的左右和后背开小衩,有兜,在云南河口县金门瑶和广东乳源的勉瑶地区盛行。
男子下身服饰。瑶族男子下身服饰一般也有三种:一种是穿长裤的,这种最为常见;另一种是穿短裤;再一种是穿马腿裤,即裤裆肥大,裤脚瘦小,仅置于漆下,均为白色。流行于广西南丹县白裤瑶地区。
瑶族一般不与他族通婚。瑶族男女青年婚前有恋爱自由,一般先后由青年男女通过节日唱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征得父母同意后结婚。男子上门入赘的习俗比较普遍。没有男孩的家庭,常招婿上门,有的家庭虽有男孩也要招婿上门,有的瑶族地区,甚至把男子全部“外嫁”,而把女儿留在家里招婿上门。直到现在,瑶族地区招婿上门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上门女婿受到社会尊重,女儿有财产继承权,“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比较淡薄。
瑶族土葬较为普遍,葬法简单,耗费较少。除土葬外,抬尸葬、砍牛葬、岩葬、挂葬和火葬也是瑶族的丧葬方式。
瑶族的节日名目繁多,重要的有除夕、春节、祝著节、中元节、耍歌堂节和女儿节。瑶族全民族的法定节日是每年农历十月十六日的盘王节。
女儿节在农历四月初八。流行于湖南江永县瑶区。为未婚女子的节日,不许男子参加。节日这天,村上未婚女青年带上自己亲手做的花蛋、花糍把、米花糖等,到一广风景优美的地方去相聚。这实际上是姑娘们相互展示、交流自己制作的食品工艺的盛会。
到瑶家做客,要懂得当地的禁忌,否则会引起主人的反感。这些禁忌主要是:忌用脚踏火炉撑架;忌在火炉里烧有字的纸张;进入瑶家忌穿白鞋和戴白帽,因为象征丧事;忌坐门槛;穿草鞋不能上楼;不能坐主妇烧火的凳子;到木排上,忌“伞”,言及“雨伞”时,要说“雨遮”,因“伞”与“散”谐音;遇人伐木时,忌说“吃肉”、“死”之类不祥之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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