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看守所“五项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平安
2024-11-28云南民族旅游网
通讯员 吕林彦 袁红艳
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是看守所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宣威市看守所目前关押量较大,监管场所的风险和难度加大。为此,该所采取五项措施有效杜绝牢头狱霸现象的发生,即:
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教育民警充分认识当前监所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强民警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敌情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民警充分认识到“牢头狱霸”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以及与“牢头狱霸”行为作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监室管理经常抓、抓经常,把功夫落实在日常管理的制度上,采取各种手段掌握被监管人员的思想动向。
加强监室内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被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经常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明白在押人员的权利也要受到法律保护,教育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规和行为规范,主动同“牢头狱霸”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牢头狱霸”行为。同时加强新入所人员跟踪谈话教育,掌握监室动态,及时发现、捕捉“牢头狱霸”行为、及时打击,任何人都有揭发、检举、控告的权利,从而将“牢头狱霸”消灭在萌芽状态。
改善监管条件,提高文明管理程度。对在押人员实行分类、分层次关押,将重刑犯、累惯犯和黑恶势力在押人员与初、偶犯、未成年犯等分开关押,重点抓好“过渡监室”和“严管监室”的管理,建立健全过渡教育机制。
建立健全和落实好严管制度,依法惩处“牢头狱霸”。健全和完善各项严管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严管监室、独立关押室真正成为教育、惩戒、改造“牢头狱霸”的场所,对有“牢头狱霸”苗头的在押人员列为重点对象管理,加强教育,加强监督,落实夹控措施。发现“牢头狱霸”行为,决不姑息迁就,而给予严厉打击,迫使其遵守监规,转变态度,使其无法形成气候。
(文章来源环球游报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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